北京多條地鐵站通道內擠滿攤販 城管地鐵均推諉
- 發佈時間:2016-01-09 07:33:0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1月6日,國貿站通往銀泰商場的通道,兩旁的攤位使通道縮窄一半。
東直門站B口與C口間的通道,擺了20多個攤位,最窄處只留出了1米的通行空間。記者 盧淑嬋 攝
近日,有市民致電新京報熱線,稱北京多個地鐵站地下通道內小販擺攤佔道,致通道堵塞。記者隨後走訪10號線、八通線、1號線、2號線等多條地鐵線路,在東直門站、國貿站、三元橋站等均發現,地下通道內多名小販擺攤,有的通道被佔去多一半,還有的剩餘通道僅容兩人並肩通過,在晚高峰等時段,經常發生擁堵。在地鐵通道擺攤,究竟由誰來管理和處罰?對此,城管方面表示,地鐵地面部分屬城管歸,地下部分歸地鐵方管轄。而地鐵方面卻稱無執法權,“以柵欄門為界,柵欄門內屬於地鐵,柵欄門外屬於城管。”
●地點 國貿站
10米寬通道 小攤佔去多半
1月6日15時許,在地鐵國貿站通向銀泰商場以及出站的通道旁,六七個賣圍巾、玩具的攤位沿墻擺放,使得原本十多米寬的通道只剩四米左右。
18時許,晚高峰時段,通道內又增加數個賣日用品的攤位,讓已經很窄的通道更加擁擠,不時有出站乘客高聲抱怨。
一名攤主介紹,他每天都會在此地擺攤設點,晚高峰時最賺錢。“每天都來的話,別人也不會佔我的地方,這裡也不用交租金。”這名攤主稱,有時也會有城管人員來管理,遇到這種情況,他們就離開。
“租攤位太貴了,只能打遊擊。”另一名攤主稱,他有時在國貿地鐵通道擺攤,有時去大望路,“管我就走,但我就這一個營生,而且擺攤比工作賺得還多。”
●地點 東直門站
小攤擋住整排自動售票機
東直門地鐵站,因是2號線、13號線、機場線的換乘站,又處於東直門公交樞紐,人流量巨大。連接該站B口和C口的,是一條長20米左右的地下通道。通道中間高,兩頭低,由臺階上下。
1月6日15時10分許,20多米長的通道兩側,擺了20多個攤位,擠佔了通道近一半寬度。通道兩頭,有六七個小攤,分別賣玉米、手套、襪子、帽子、鞋墊等。其中一個賣護腿的攤位,大小近2平米,支在B口閘機外側,還佔據了部分通道臺階。
最嚴重的是通道中間,兩側均擺滿了小桌子,粗略統計共有12個攤位。地鐵站一名清潔工介紹,在此處擺攤共有十幾人,已擺攤至少兩三年。
15時20分許,一名身穿制服的民警來到通道,有眼尖的攤販未等民警開口,早已收起貨物逃離。
一位賣鞋墊的老太太稱,她已在此擺攤三年,隔三差五就有城管或民警來趕。“他們來了,我們就走。他們走了,我們就來。”這位老太太説,她在通道擺攤,每個月少時掙三四千元,多則五六千元。
民警到了12分鐘後,通道裏的攤位全部清理乾淨。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攤販收拾起來的桌子和貨物,都被放到了B口外側自動售票機周圍的空地處,擋住了三台售票機。而攤販們“藏”好東西後,並未離開,而是各自回到原來的攤位處坐下。“佔位呢,一會警察走了就能擺上。”賣鞋墊的老太太説。
15時47分,民警離開,攤販們迅速將桌子擺回原位,放上貨物開始吆喝。此時,C口進站口對面支起三個攤位,擋住了整排自動售票機,安檢口處也有人擺攤。對此情況,地鐵安檢員無奈地説:“我們管不了啊,他們也不聽。”
●地點 三元橋、雙井
小攤旁只容兩人並肩通過
1月6日14時30分許,雙井地鐵站通往富力廣場方向通道,出了西北口的自動扶梯處,支著一個貼膜的小攤。攤主稱,他每天中午12點開始在該處擺攤,一直到晚上10點收攤。
三元橋地鐵站連接C2口和C3口的地下通道內,一小攤主説,其每天下午1點到該通道擺攤,直到晚上9點半結束,“生意還不錯”。
此前,該地下通道內攤販較多,賣飲料、古玩、服飾的都有。1月6日晚高峰時段,該地下通道內,雖然僅有兩個小攤,但仍造成通道擁擠。往C2方向的通道,被護欄分成兩部分,一半供出站,一半供進站。正值晚高峰,閘機外進站人員排起長隊,小攤附近,通道只容兩人並肩,一旦有人在小攤前駐足,通道馬上堵塞。
- 追訪
城管、地鐵方均稱地鐵通道不歸其管
雖然走訪中多名攤販稱會有執法人員轟他們,但新京報記者就此分別致電城管、地鐵方時,對方均稱地鐵通道擺攤不屬其管轄範圍。
東城區城管局及東直門城管執法隊工作人員均表示,地鐵地面部分屬城管歸,地下部分歸地鐵。“以臺階為界限,下了臺階地下全是地鐵管。”
“直通地鐵的地下通道擺攤,由地鐵部門管理。”96310城管熱線客服稱,出了地鐵的人行主路上擺攤由城管管。“一般不通向地鐵的普通地下通道是城管管理。”
北京地鐵新聞發言人孫立傑稱,地下通道擺攤不歸地鐵管理,“除非影響到地鐵運營影響出入,我們得管一下,但我們沒有執法權。”
“以柵欄門為界,柵欄門內屬於地鐵,柵欄門外屬於城管。”北京地鐵服務熱線96165客服人員明確表示,地下通道擺攤屬於城管管轄範疇。
交通執法隊稱處罰需先界定歸屬
記者查詢發現,去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中,“在車站、車廂或者疏散通道內堆放物品、設置攤點等影響疏散的行為”被明令禁止。《條例》稱,對於上述行為,“運營單位有權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警告,並可處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現在我們需要界定通道到底屬於誰管理。”前晚5時許,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工作人員稱,根據相關規定,站區內及《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規定的四大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內,擺攤歸其管理。但目前,地鐵通道可能和城管等相關部門存在交叉,“如果這個通道屬於地鐵,屬於軌道安全,那我們就管。有些通道不屬於地鐵,而是屬於市政設施,那就屬於城管管理。”
工作人員稱,軌道交通執法大隊去年剛成立,目前執法中的一些事情也在理順中。如果擺攤點不影響軌道交通安全,且又屬於其他部門管理,會通報相應部門並請求對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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