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前日住建委發佈關停11家違規的房地産仲介,當場摘牌2家仲介門店之後,昨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約談本市十大仲介機構,明確禁止仲介機構參與炒房,一旦發現有仲介機構或經紀人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將逢“漲”必查、逢“炒”必“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房産仲介之外,開發商閒置土地、炒地也將被重拳打擊。
今後,一旦發現有仲介機構或經紀人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北京市住建委將逢“漲”必查、逢“炒”必“辦”。昨天,市住建委約談北京十大仲介機構,明確禁止仲介機構參與炒房。自3月18日開始樓市新政實施後,北京市住建委執法部門嚴查房地産仲介市場,懲治問題房地産仲介機構,掀起了一場治理房地産仲介的風暴。
房産仲介不得設資金池參與首付貸
昨日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召集鏈家、我愛我家、麥田、華熙、存房、金色時光、愛屋吉屋、易合、金城阜業、中原等北京市十大仲介機構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主旨在於規範仲介機構的行為,落實正在實施的樓市調控新政。
在座談會上,市住建委負責人明確要求,作為目前北京仲介市場上的主流機構,這十家企業要依法合規經營、做好行業表率,認真管理好旗下分支機構和門店。從市場成交情況看,這十家仲介機構的簽約量,佔到了全市存量房總成交量的八成左右。規範好它們的經營行為,對穩定市場將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市住建委負責人特別強調,十家仲介機構不得參與炒房,包括炒作天價房、學區房等;禁止囤積房源,哄抬房屋價格;不得發佈虛假房源和虛假價格。另外,也不能違規設立資金池,參與首付貸等違規金融行為。對於仲介機構的任何房屋炒作行為,市住建委將逢“炒”必“辦”,發現一起,查辦一起,絕不姑息。
開發商閒置土地、炒地將被重拳打擊
除了約談主要仲介機構之外,對房地産市場秩序的執法檢查行動將不間斷地持續開展。下一步,市住建委將會同發改、工商、地稅、銀監等部門繼續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拳打擊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閒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産經紀機構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發佈虛假房源、違規代理“天價學區房”及價格資訊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公開曝光,對違規主體將實施聯合懲戒,確保調控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新政後北京掀起房産仲介整頓風暴
3月18日的新政實施首日,市住建委就對房地産仲介展開執法檢查,當天發現北京稻香四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稻香悅家園、北京鑫一德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華郡尚品家園,存在銷售現場公示資料不全、房屋銷控公示情況不規範、未按一房一價公示房屋銷售價格等問題,北京我愛我家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安寧莊東路分公司存在未如實記錄經紀業務等問題。對此,執法部門已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在進一步調查取證後將予以行政處罰。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政實施後,已對138個房地産仲介機構門店進行了檢查。新政實施的5天裏,11家違規的房地産仲介門店被關停,兩家被當場摘牌,北京掀起了一場針對房地産仲介違法違規的整頓風暴。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在今年前兩個月的檢查中發現,仍有小部分開發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及經紀人員違反政策法規和行業規範,違背職業道德,製造恐慌氣氛,哄抬房價、發佈虛假房源及價格等,擾亂了房地産市場秩序。
據悉,北京對房地産市場秩序的執法檢查行動還將持續開展。下一步,配合此次新政的實施,市住建委將會同發改委、工商等部門繼續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拳打擊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閒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産經紀機構參與炒房、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公開曝光,對違規主體,將實施聯合懲戒,確保調控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聚焦
涉嫌違規代理天價學區房等 10家房地産仲介門店被停業整頓
北京為房産仲介代理劃8條紅線
昨晚,市住建委發佈消息稱,日前北京市住建、發改、工商、地稅及區房管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重點查處涉及“天價學區房”地區的房地産仲介機構。
繼3月22日關停了11家房地産仲介門店後,又查處了鏈家、我愛我家、中原仲介公司在西城區豐匯園等4個小區附近的10家仲介門店。這10家門店因涉嫌“天價學區房”涉及的稅收繳納、違規代理、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聯合檢查組將對此進行進一步調查,若確認以上仲介門店參與“炒房”,則將採取措施重拳懲治,關停門店。
聯合檢查組強調,以下八項房地産仲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將是本次執法檢查的重點:
(一)“天價學區房”等高價房涉及的稅收繳納、仲介機構違規代理的行為;
(二)發佈虛假房源資訊,造謠、傳謠以及炒作不實資訊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三)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利用虛假或容易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等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為;
(四)參與炒房、囤房,哄抬房價的行為;
(五)無照經營或擅自變更登記事項、未經備案擅自從事房地産經紀服務的行為;
(六)房地産仲介機構網站、店堂內及印刷品等宣傳內容違法《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規定的行為
(七)誘導、教唆、協助購房人通過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騙提或騙貸住房公積金、規避限貸的行為;
(八)侵佔、挪用房地産交易資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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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