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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星期五

計程車改革新規徵求意見 規範新型網約車發展

  • 發佈時間:2015-10-10 16:25: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交通運輸部10日召開深化出租汽車改革專題新聞發佈會。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巡視員徐亞華表示,《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共六個部分,規範新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發展,為乘客提供差異化服務,與傳統巡遊出租汽車錯位經營。

  徐亞華表示,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反覆討論修改,起草形成了《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徐亞華首先介紹了《指導意見》的起草背景,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有出租汽車137萬輛,出租汽車經營企業8428戶,個體經營業戶126292戶,從業人員261.8萬人,2014年完成客運量406億人次。出租汽車行業在城市交通中承擔著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的功能,運輸量雖佔比不高,但卻事關人民群眾出行,事關社會穩定大局。

  出租汽車行業在解決群眾出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在部分城市也存在出租汽車“打車難”、行業服務品質不高、行業穩定基礎薄弱等現象,存在行業定位失準、供需失衡、經營權管理不盡規範、服務水準難以提升,以及新舊業態衝突等問題。特別是近兩年,移動互聯網快速融入出租汽車行業,在提高出行效率、便捷群眾出行的同時,對傳統巡遊出租汽車也造成了不公平競爭,行業矛盾進一步凸顯。

  徐亞華又介紹了起草過程,今年1月以來,交通運輸部成立了改革工作組,赴10多個不同類別城市深入系統調研,召開了30余次不同類型的座談會、論證會及專題會議,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從我國當前實際情況出發,總結借鑒國內外出租汽車管理改革經驗和教訓,凝聚改革共識,形成了《指導意見》。

  今年3月、5月間,交通運輸部多次徵求了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國務院11個有關部門意見。6月下旬,召開了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座談會,邀請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區、市)、省會城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進一步聽取意見建議。7月中旬,召開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論證會,邀請了有關城市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業協會、專家學者、出租汽車企業、“專車”平臺(網際網路)企業、出租汽車駕駛員、“專車”駕駛員和乘客等相關方代表參加,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和建議。9月,再次下發各省份徵求相關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反覆修改完善後,形成了今天的徵求意見稿。

  關於深化改革的目標、原則和思路,徐亞華指出,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目標是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樹立法治思維,以人為本,改革創新,統籌兼顧,分類管理,循序漸進,通過“增量帶動存量改革、細分市場提升運輸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求,確保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

  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原則,一是問題導向,深化改革。對出租汽車行業長期積累的歷史矛盾和網際網路新業態帶來的新問題,運用改革思維和創新思路,堅持轉型發展,堅持趨利避害,做好頂層設計。

  二是以人為本,統籌協調。統籌協調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和滿足公眾個性化出行需求,統籌兼顧乘客、駕駛員、出租汽車企業和網際網路平臺等各方利益。

  三是鼓勵創新,依法規範。促進網際網路與出租汽車融合發展。多部門聯合製定規章,完善市場準入退出條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四是統分結合,循序漸進。落實城市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將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實際緊密結合,給地方充分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不搞“一刀切”,發揮各方面優勢和積極性,循序漸進推進改革。

  此外,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思路是將新業態納入出租汽車管理範疇,構建包括巡遊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共存的多樣化服務體系。在《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法律框架下,對新老業態實行分類管理,逐步融合發展。首先,改革傳統出租汽車行業體制機制的弊端,解決政府與企業、企業與駕駛員、運力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積極推動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通過“出租汽車+網際網路”,實現傳統出租汽車轉型升級。

  其次,規範新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發展。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的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依法實施許可管理,市場運力規模調整主要通過設置不同的車輛準入條件實現,充分發揮平臺用資訊化手段對駕駛員服務評價的優點,通過“網際網路+出租汽車”,為乘客提供差異化服務,與傳統巡遊出租汽車錯位經營。

  第三,充分考慮行業複雜情況,充分兼顧各方利益訴求。對新老兩種業態,既要肯定多樣化、差異性,因勢利導、分類指導;又要推動融合發展,避免對立和衝撞,構建起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和諧穩定的新型市場體系。避免操之過急的“休克式”改革,切實維護行業穩定健康發展。

  據悉,《指導意見》共六個部分20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科學定位,適度發展,動態調整運力規模。《指導意見》提出: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由於出租汽車社會出行成本的不經濟性、對城市道路或停車等資源的過多佔用等原因,決定了必須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適度發展出租汽車。在對出租汽車運營實行許可管理時,要區分大中小城市,結合公共交通完善程度,科學確定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並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準、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建立動態監測調整機制,及時調整運力規模。具體到某一個城市,運力規模總量及其具體配置方式,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自主確定。

  二是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滿足社會不同層次需求。本著以人為本、鼓勵創新、規範發展、循序漸進的原則,統籌發展巡遊出租汽車和預約出租汽車。對巡遊出租汽車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實行分類管理,提供差異化服務。對巡遊出租汽車實行數量調控,可在道路上巡遊攬客,在站點候客,也可通過電信、網際網路等方式提供運營服務;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實行準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遊攬客,只能通過移動網際網路平臺、使用符合規定的車輛開展預約運營服務。

  三是深化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改革。首先,規定實行經營權期限制和無償使用。新增出租汽車經營權全部實行無償使用,並不得變更經營主體。已實行經營權有償使用的,要逐步取消有償使用費,減輕行業負擔。同時,對歷史遺留問題審慎處理,現有未明確具體經營期限的,要合理確定期限,實現平穩過渡。其次,完善經營權的準入退出機制,建立完善以服務品質信譽為導向的出租汽車經營權配置和管理制度。第三,規範經營權的使用管理。不得炒賣和擅自轉讓。

  四是協商確定並公開承包費標準。承包經營是為調動駕駛員積極性採取的激勵措施,有利於打破“平均主義”,提升運營效率,具有現實合理性。承包費關係到出租汽車企業發展和駕駛員切身利益,鼓勵、支援和引導出租汽車企業、行業協會與出租汽車駕駛員、工會組織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承包費標準或定額任務,實行動態調整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鼓勵借助網際網路等技術探索多種利益分配機制,構建企業和駕駛員運營風險共擔、利益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

  五是促進網際網路與出租汽車融合發展。一方面,引導巡遊出租汽車通過電信、網際網路等方式提供運營服務,鼓勵巡遊出租汽車拓展服務功能,利用網際網路等技術實現行業轉型升級,改進提升服務。另一方面,規範發展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車輛和駕駛員實施許可管理。明確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作為運輸服務提供者,承擔承運人責任。提供差異化服務,實行錯位經營。強化部門聯動形成監管合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保障各方合法權益。

  六是完善價格形成機制。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對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對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要科學制定、及時調整出租汽車運價水準和結構,建立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充分發揮運價調節出租汽車運輸市場供求關係的杠桿作用。推動出租汽車燃油補貼制度改革,通過綜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車燃油補貼,促進出租汽車回歸合理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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