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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被判恢復與前總經理王茁的勞動關係

  • 發佈時間:2015-10-11 07:18:00  來源:解放日報  作者:陳瓊珂  責任編輯:張少雷

  近日,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訴王茁勞動合同糾紛案,有了二審判決結果,法院判令上海家化恢復與王茁的勞動關係,同時支付王茁2014年6月1日至6月24日的工資10520余元。

  針對家化方面“無合適職位可安排王茁”的説辭,二審法院認為“此説難以令人信服”,要求家化應儘量為合同的履行創造條件,而不是一味拒絕,而王茁也應按公司要求全面履行勞動義務。

  法院認為,王茁對公司發生的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存在責任,但畢竟不是最主要的責任人,故家化主張王茁的失職行為足以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依據不足。且家化對《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其他責任人亦未依據公司制度進行處罰,而僅對王茁一人進行處理,且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有失公允。

  至於家化主張王茁縱容包庇前董事長利用內部控制缺陷而私設小金庫,家化方面未能提供充足證據,法院難予採信。

  家化方面認為,雙方互信的基礎已不存在,公司也不存在可供王茁從事的職位。法院認為,王茁明確表示願意在公司從事其他工作,家化作為具有一定規模的上市公司,雇傭員工千余人,如今稱無崗位可以安排王茁,難以令人信服。王茁連續工齡已滿十年,如果不予恢復勞動關係,實質上剝奪了他作為老職工可以要求履行無固定勞動期限合同的權利,有失公平。

上海家化(600315)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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