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中電投下屬企業1753萬買高檔酒
- 發佈時間:2015-06-29 10:28:58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昨天,審計署公佈了14家中央企業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國電集團本部及9家下屬單位,超標準配置公務用車33輛,涉及購置金額1557.15萬元。中糧集團違規投資4億元對原培訓中心進行改擴建,實際建設內容比批復多出佔地265畝的小型高爾夫球練習場。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下屬金元集團和成套公司購買單價500元以上的高檔酒,金額合計1753萬元。
此外,這次審計還發現多起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線索且經濟損失巨大。對查出的這些問題線索,審計署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
□具體案例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花1557萬元超標配公車
2009年1月,下屬國電內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將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林白鐵路項目,拆分為兩個項目報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核準。
截至2014年7月底,林白鐵路完成投資15.14億元,因配套建設電源項目進展滯後,該項目處於停工狀態。
截至2013年底,國電集團本部及9家下屬單位,超標準配置公務用車33輛,涉及購置金額1557.15萬元。
國家電網公司
低價賣電少收十幾個億
未嚴格執行國家規定電價和自備電廠收費等有關政策。
2010年至2013年,下屬上海市電力公司以低於國家規定的銷售目錄電價向部分企業售電,累計少收電費14.69億元,其中2013年3.99億元。
2008年至2013年,下屬浙江等26個省電力公司對自備電廠的自發自用電量少徵收政府性基金和附加37.69億元,其中2013年23.58億元。
2010年至2011年,國網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下屬國家電網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作為基石投資者認購3隻首次公開發行(IPO)的H股股票,未報國資委審核,涉及認購金額10.21億港幣(折合人民幣8.1億元)。
個別下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違規持股獲利。一是2008年至2013年,下屬四川電力部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未按規定清退在職工持股企業中的股份,通過將本人和親屬所持有的股份轉由他人代持的方式,繼續變相持股並分紅4507.37萬元。二是2009年,下屬江蘇電力收到209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退回的蘇源集團有限公司分紅款1.21億元,2010年江蘇電力黨委會決定將該款項以上述209名人員個人名義辦理五年期定期存款。
中國南方電網
串標企業二次招標中標
2011年7月,在下屬溪洛渡右岸電站送電廣東雙回±500千伏直流輸電線路工程招標中,評標委員會認定39家投標企業中有34家串標,中斷了本次評標。
2011年8月,南方電網公司未按內部規定對34家串標企業限制其12個月內參與投標,僅發出警告及扣分處罰,並組織了第二次招標,中標企業20家,中標金額21.10億元。經核實,上述34家串標企業均參與了第二次招標,其中17家中標,中標合同金額17.2億元。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買好酒合計花了1753萬
2008年至2010年,下屬黃河公司工程建設分公司違規設立“小金庫”,涉及資金4861萬元,已經使用4856萬元,其中用於發放職工獎金3614萬元。
2010年和2013年,下屬中電新能源未經國資委審核和集團審批,授予企業部分高管人員股票期權,合計22350萬股。截至審計時,上述股票期權尚未行權。
2013年至2014年5月,下屬金元集團和成套公司購買單價500元以上的高檔酒,金額合計1753.66萬元。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原培訓中心增建高爾夫球場
2005年至2008年,中糧集團違規投資4.07億元對原培訓中心進行改擴建,存在實際總投資超批復3.65億元、實際建設規模超批復1.77萬平方米、實際建設內容比批復多出佔地265畝的小型高爾夫球練習場及溫泉水療館等問題,同時該培訓中心還“以租代徵”佔用非耕農用地305.70畝。
2005年至2014年6月,下屬中糧置地等9家企業在部分工程建設項目中,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涉及金額129.11億元,其中2013年6億元。
2011年至2013年,中糧集團將其擁有的“福臨門”“長城”等品牌,無償交由其下屬控股公司使用,併為上述品牌支付廣告宣傳費4.86億元,其中2013年2.89億元。
□共性問題
記者梳理此次審計內容發現,被審計央企存在財務收支少計多計、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違反廉潔從業等五大共性問題。
問題1 財務收支少計多計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存在未按規定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未及時或提前確認收入、部分資金未納入財務統一核算、違規發放獎金補貼等財務問題。如:
2009年至2014年,神華集團及下屬神寧集團等28家單位提前確認銷售收入、違規發放獎金補貼、未按規定編制合併財務報表等,導致6年間多計利潤11.30億元。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0年至2014年1月,三峽集團總部及兩家下屬單位將應計入營業外收入的財政補助款在往來科目核算、違規列支應由職工個人承擔的費用、合併財務報表未抵銷部分內部交易等,導致4年間少計利潤9.91億元。
問題2 政策決策執行存偏差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執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宏觀政策有偏差,違規建設辦公用房,違規批准所屬單位進行項目投資,違規提供擔保、借款等,對國有權益造成較大損害。如: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1年和2013年,三峽集團未經國資委批准,委託或同意下屬兩家企業在湖北神農架、西藏林芝投資規劃建設兩處酒店。截至2014年3月底,已分別支付湖北神農架土地預付款500萬元、林芝雅江賓館有限公司出資款5億元。
中國國電集團公司:2012年至2013年,下屬國電內蒙古錫林河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賀斯格烏拉煤礦在未獲得採礦、煤炭生産許可證和安全生産許可證的情況下,違規生産銷售煤炭3015.67萬噸,取得收入43.55億元。
問題3 項目未按規定招投標
審計發現,部分央企內控制度不完善、內部管理比較薄弱,在採購、建設工程等項目的招投標過程中,未做到公開,或違反招投標規定,涉及金額較大。如:
中國第二重型機械集團公司:2009年至2013年,下屬二重重裝未嚴格執行公司招投標、比價採購管理辦法的規定,未對單筆採購金額5萬元以上的11593個合同進行招標,涉及金額129.49億元。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2007年至2013年,下屬成套公司等21家單位在工程項目管理和物資採購方面,存在未進行公開招標、把關不嚴使投標公司串通投標和直接定向採購等問題,共涉及合同金額199.39億元。
問題4 內部管理混亂
審計發現,一些企業財務和內部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存在土地長期閒置、審核不嚴多支付工程款、損失浪費等諸多問題。如:
中國航空集團公司:2011年至2013年,下屬國航股份對機票代理人履行大客戶三方協議行為監管不力,未能發現4家機票代理人違規用散客冒充大客戶人員銷售機票22.21億元的行為,多支付代理人大客戶銷售折讓3682.12萬元。
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截至2013年年底,下屬海南中遠博鰲有限公司尚有2131.7畝原定用於高爾夫球場和別墅等項目建設的土地,受土地開發政策和土地規劃限制未開發建設,長期閒置。
問題5 違反廉潔從業
審計結果顯示,被審計央企普遍存在違反廉潔從業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如:
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2013年三峽集團總部9名高管人員在國資委核定的年度薪酬方案之外,違規領取購物卡32.04萬元。
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012年至2013年,下屬神華甘泉鐵路有限責任公司4名高管人員違反內部規定超標準乘坐飛機頭等艙共計8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