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高管公款宴請被處分 一餐公款消費22500元
- 發佈時間:2015-03-25 08:3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5日訊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日前,國務院國資委紀委對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李汝革,國家電網公司産業發展部主任徐鵬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加公款宴請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消息顯示,2013年10月21日,李汝革、徐鵬在上海調研,于當天中午參加了上海電力公司的宴請,公款支付費用22500元。經國務院國資委黨委批准,國務院國資委紀委、駐委監察局決定,給予李汝革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給予徐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建議國家電網公司依紀依法給予徐鵬行政處分,責成李汝革、徐鵬退賠相關宴請費用。建議國家電網公司對參加宴請的其他人員依紀給予相應處理。
李汝革簡歷:
李汝革,男,1963年8月出生,山東商河人,研究生學歷,高級會計師。
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山東省濱州市沾化縣發電廠財務科副科長
1987年9月至1990年12月,任山東省濱州市沾化縣發電廠財務科科長
1990年12月至1992年6月,任山東省沾化縣電力實業總公司黨委副書記兼副總經理
1992年6月至1994年2月,任山東省沾化縣電力實業總公司黨委副書記兼常務副總經理和總經濟師
1994年2月至1996年1月,任山東省菏澤市發電廠黨委副書記兼副廠長
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任山東省菏澤市發電廠黨委書記兼廠長
1998年1月至2000年11月,任山東電力燃料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總經理
2000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山東電力集團公司財務部主任
2002年3月至2004年11月,任山東電力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
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山東電力集團公司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2005年6月,獲得南開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專業碩士學位
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任山東電力集團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
2007年9月至2008年11月,任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
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擔任國家電網公司財務資産部主任兼英大國際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2010年5月至10月,擔任國家電網公司副總會計師
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任國家電網公司副總會計師兼廣東發展銀行董事
2011年7月至2012年9月,任國家電網公司副總會計師兼廣東發展銀行董事、華夏銀行副董事長、交通銀行董事和湘財證券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2年9月至今,任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兼總會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