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急診就醫可回京報銷 比例與在北京就醫一致
- 發佈時間:2015-07-21 09:43: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暑期來臨,而假期出遊引發異地就醫多發。北京青年報記者昨日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本市參保人員異地急診就醫,可回京手工報銷,但所提供的就醫票據、明細須完整。而異地就醫回京報銷的比例與在本市就醫並無不同。
進入暑期,出遊人數漸多,異地就醫開始多發。西城區醫保中心副主任唐靜指出,每年寒暑假後都會迎來一個辦理異地醫療費報銷的高峰期。這是否意味著本市的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費用都可回京進行報銷呢?唐靜表示,按照《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就醫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本市參保人員因公外出和探親期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外突發疾病不能回京治療的,可在當地一家縣級(含)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醫療費用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審核支付。也就是説,異地就醫可以報銷,但只有發生急診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普通門診則無法報銷。
據了解,與本市持卡就醫不同,在異地就醫需要由參保人先墊付醫療費,保存好就醫時的相關票據明細,回京後再進行手工報銷。而相關票據明細,則成為能否報銷成功的關鍵,“在辦理這些異地就醫手工報銷時,就會産生不少退單,其中40%是因為就醫票據、明細不完整。”唐靜説。
據悉,需保存的材料清單包括:本人社保卡、急診診斷證明、急診處方底方、收費票據,以及檢查、治療、化驗費用的明細。如果在異地發生急診需要留院觀察,除上述材料外,參保人還需準備外埠住院費用匯總清單、出院診斷證明以及本次住院的全部病例複印件。
唐靜提醒,一旦發生異地就醫,清單裏的材料一定要在出院前向當地醫療機構索要,避免回京後因為材料不全而二次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