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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零差價賣藥”須建立醫療成本補償機制

  • 發佈時間:2014-12-15 08:46:41  來源:大眾日報  作者:武 潔  責任編輯:孔彬彬

  12月15日起,漳州市縣級公立醫院將全面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也就是説醫院一元錢買進的藥,賣給患者也是一元錢。而這也意味著漳州市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邁出實實在在的第一步。(12月11日《海峽導報》)

  無論對於廣大公眾,還是對當下的醫療體系,“以藥養醫”幾乎都是個揮之不去的夢魘。因為“以藥養醫”,公眾不得不承擔畸高的藥品加成,同樣由於“醫靠藥養”,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也不得不為了所謂的“績效”甚至自己的飯碗而背離醫療服務的本質與初衷。應該説,將“以藥養醫”稱作當下醫療體制之“癌”,其實一點也不為過。從這個意義上説,“取消醫藥加成”,公立醫院將全面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的確值得期待。

  不過,取消藥品加成,公立醫院不再以藥養醫,扭轉公立醫院的逐利趨向,固然是方向正確。但類似的提法卻並非首創,對於“以藥養醫”如此明確的症候,各方都心知肚明,也不難對症下藥,此前也曾有過對這一症狀的治理,奈何效果似乎始終不佳,症狀甚至反有惡化的趨勢。既然如此,“取消藥品加成”的醫改試點究竟會動真格,還是會停留于老調重彈的層面,又能持續多久,的確還不能過於樂觀。

  事實上,破除“以藥養醫”機制,更需回歸常識。之所以出現“以藥養醫”現象,關鍵其實還是“養醫”的問題沒能得到落實,假如醫療機構的開支,醫護人員的收入,不能有所保證,而要依賴於治病救人的收入甚至收益,那麼“以藥養醫”必然會陰魂不散。

  於是,用藥養慣了,斷了高價藥之後,醫究竟該由誰來養,自然是個繞不開的話題。公立醫院在取消藥品加成之後,意味著相應的補償只能來自服務收費或財政補助等渠道。儘管醫療服務加價是大勢所趨,但放在公眾醫療負擔仍然比較大,甚至“以藥養醫”仍未根除的背景下,醫療服務收費的上漲必然會激化矛盾,從而增大醫改的阻力,這樣看來,財政補助的到位幾乎是唯一的選項,至少是醫改初期的首選。取消藥品加成後,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將通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82%、財政補償15%、醫院分擔3%的辦法解決,的確給出了方案。 

  當然,財政補償取消藥品加價,會否拖累財政,也並非杞人憂天,由於醫療開支過大而導致財政赤字,甚至讓經濟陷入低迷,也是一些國家發展過程中已有的教訓。從這個意義上説,財政如何養醫,要有一套健全的公立醫療成本核算與支付的機制。否則的話,沒有一套公認的具有影響力的醫療財政補償核算體系,財政補償沒有可操作性的依據和方法,最終的結果不是財政難堪重負,就必然是退回“以藥養醫”。財政補償15%或許壓力不大,但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82%、醫院分擔3%,差額仍然要由醫院自己想辦法,醫療趨利的口子其實仍然敞著。

  一言以蔽之,欲破須先立,唯有真正建立起合理且可持續的醫療成本補償機制,“取消藥品加成”才真正可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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