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藥審批註冊改革被迫提速 藥審中心嚴重缺人
- 發佈時間:2015-08-04 08:33:3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重壓之下,新藥審批註冊改革被“意外”提速。
新藥申請臨“8·15”大限
10天之內,國家新藥審批領域史無前例地緊急公佈了兩個標誌性文件。
7月31日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稱“食藥監總局”)發佈《關於徵求加快解決藥品註冊申請積壓問題的若干政策意見的公告(2015年第140號)》(下稱《徵求意見》),要求以8月15日為最後時限修改材料。
事實上,就在10天前的7月22日,食藥監總局剛剛發佈了《關於開展藥物臨床試驗數據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隨後這一文件被市場認為是久被詬病的藥審制度改革終於鬆動的信號釋放。
而由於此次兩份文件中強調的新藥註冊的創新性、仿製藥標準提高、控制通過簡單改變藥品劑型的方式申請新藥等嚴格措施,將很可能導致一批新藥文號不符標準甚至被退回,這兩份文件的規定時點也被業內形象地稱為“7·22慘案”和“8·15慘案”。
“新藥註冊審批慢的問題已經是一個積壓多年的歷史問題了,每年無論是外企還是國內企業都會在各個場合呼籲,但客觀的問題是,每年接近1萬個新藥註冊申請,再加上歷史積壓的已經快2萬的申請,在編制不放行不增加的情況下,藥審中心不到100個人,就是累死也做不完。”昨日,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接近國家藥品審評中心的人士向表示。
而更現實的問題在於,由於此前十年藥審粗放式審批遺留下來的巨大歷史問題,“新藥註冊審批”成了最核心也“最危險”的藥政工作之一。
“(新藥)批得快了會引來一批的問題,這個藥上市後出現的問題都會追溯回來;加上大量仿製藥低水準重復,同類的藥給誰批不給誰批,也不是簡單的時間先後就能解釋的,誰都不願惹火上身。”前述人士表示。
食藥監總局公佈的《2014年度藥品審評報告》顯示:201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完成了5261個藥品註冊申請的技術審評,較2013年的審評完成量增加了12.9%。
但儘管如此,待審任務積壓仍為18597件,這一數字較2013年待審任務總量又增加了4362個。
相比之下,負責國家藥品註冊技術審評工作的藥審中心,目前在編人員一共115人,其中技術審評崗位人員僅有89人。
2015年“兩會”期間,在醫藥界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座談會上,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吳湞明確表示將通過“三年時間實現動態審評”,解決審評緩慢的問題。
“最突出的矛盾是,我們的審評人員太少,申報的量太大,每年申報的量平均在9000件。”食藥監總局藥品化粧品註冊司司長王立豐在“兩會”期間表示。
提高仿製藥審批標準
由於我國藥品上市銷售必須經過國家藥監局註冊審批放行,積壓多年的新藥註冊問題逐年發酵,成為業內最突出的問題之一,在很大程度上也成為制約新藥創新的掣肘。
“提高仿製藥標準終於被正式提出來,對大量專利失效的外資跨國企業的原研品種來説是件好事。”昨日,某外資企業代表向表示。
對於擁有大量原研製藥品專利的跨國制藥公司來説,隨著近年其藥品專利漸次到期,國內“群起而仿製”的狀況也成為其最擔憂的問題之一。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連續多年就仿製藥品質標準等問題傳達聲音,2014年其發佈的《影響藥品品質差異的主要因素分析》報告認為,國內已批准上市的藥品,存在明顯的品質差異。
“低品質的藥品相比高品質的藥品有著巨大的成本優勢,當監管標準允許這種低品質産品的存在時,企業往往缺乏提升品質的動力。”該協會相關人士指出,這主要是由於現有的18.9萬餘張藥品的上市許可中的94.7%,均為2007年實施新的《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之前發放,遠低於目前現行的上市批准標準。
上述人士指出,這些産品中仿製藥佔絕大多數,且多數沒有與被仿製品進行對照性研究,只有極少數産品進行了生物等效性試驗研究,若按照現在的標準來看,絕大多數産品還沒有被證實為“合格的仿製藥”。
而此次《徵求意見》將提高仿製藥審批標準放在第一位,宣佈“仿製藥按與原研藥品質和療效一致的原則受理和審評審批;已經受理的仿製藥註冊申請中,國內已有批准上市原研藥的,沒有達到與原研藥品質和療效一致的不予批准;國內尚未批准上市原研藥的,按原標準有條件批准,企業在上市後3年內需通過與原研藥的一致性評價,未通過的屆時登出藥品批准文號。”
與之相呼應的是,5月27日,最新的《藥品、醫療器械産品註冊收費標準》和實施細則出臺,新藥註冊收費大幅提高——借鑒國外成熟藥品市場審批的經驗,調整後的國産新藥註冊費標準從原來的3.5萬上漲到62.4萬元,為此前的17.8倍;而進口藥從4.5萬上漲到96.9萬元,是此前的21.5倍,用以淘汰低水準申報,並加快審批速度。
市場分析認為,由於新藥註冊審批將提高新藥申報門檻,有利於創新藥物發展,與之相關聯的醫藥CRO(新藥合同研究組織)龍頭企業將普遍受惠。
而被准予走審批“綠色通道”的兒童藥,將釋放充分的市場規模。
因為兒童藥在臨床研發上存在難點,目前缺乏兒童專用藥品已經成為全世界範圍內的共性問題。
根據CFDA南方所的數據,我國國産藥品批文共有18萬餘條,其中專用於兒童的藥品批文僅3000余條(其中60%為中成藥),400多個品種(其中80%為中成藥),所佔比例不足2%,且品種多為顆粒劑和片劑,領域多集中在感冒用藥,相比日益增加的兒童用藥需求和疾病譜變化,非常短缺。
此次《意見》針對涉及兒童用藥的藥企開了“後門”,設立審評專門通道,齊魯證券分析認為,本身兒童藥申報批文數量不多,單獨排隊主要還是調動企業對於兒童用藥研發的積極性,屬於鼓勵型政策,目的是為了促進我國兒童用藥研發在數量和速度方面的提升,豐富我國兒童藥品品種,兒童用藥相關企業或將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