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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擬用新規整治預裝APP亂象 難傷利益方筋骨

  • 發佈時間:2015-12-16 08:0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工信部徵求意見的新規或許能通過規範手機廠商的預裝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規範行業環境,但很難從根本上消除亂象,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應用商與各層渠道商之間存在的利益關係

  在手機上使用APP(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早已成為人們生活的常態。不過,一些手機上的預置軟體讓用戶很是煩惱,這些預置軟體往往不被用戶所需,

  卻在購買手機時“粘”在手機上,不能輕易卸載,從而成為“手機牛皮癬”,輕則佔用記憶體,重則偷跑流量、竊取用戶個人資訊,極大影響用戶體驗。

  移動互聯網業內人士向法治週末記者表示,APP預裝早已形成規模龐大的産業鏈,産業鏈上有多個利益相關方,正因為有利可圖,才使得手機軟體預裝亂象頻出。

  改變正在發生。

  日前,工信部在其官網上發佈《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APP)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將要規範手機APP的預裝和分發,並在規定中明確

  表示,除手機的基本功能軟體外,手機預裝APP必須能讓用戶可以卸載。

  工信部徵求意見的新規究竟能否觸動相關方利益?“手機牛皮癬”又能否得到根治?手機及網際網路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工信部的規定或許對濫裝APP能起到

  一定的遏製作用,但很難從根本上影響到APP預裝産業鏈的利益相關方。

  手機廠商及渠道商是産業鏈主要環節

  移動網際網路行業資深人士李建華告訴法治週末記者,早在智慧機興起的時候,APP預裝産業鏈就已開始形成,線下預裝是手機APP的重要推廣渠道之一。

  據李建華介紹,手機APP預裝産業鏈存在晶片商、手機廠商、渠道商等多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能力向手機中預裝APP,APP應用商為推廣自己的軟體,就會向産業鏈上的各個環節尋求合作。

  李建華對記者表示,應用商與研發晶片的廠商尋求合作有一定難度,晶片商在APP推廣中屬於源頭,存在量的優勢,但缺點在於推廣週期長,一般為一到兩年的時間,因此不是大部分應用商所熱衷的方式;APP應用商主要的線下預裝方式還是集中在手機廠商和渠道商上面。

  與手機廠商尋求合作預置APP,手機造出就能預置軟體,推廣週期相對更短,量的優勢也很明顯。李建華透露,廠商借此獲利早已不是什麼秘密,目前預裝APP在一線品牌手機中,一般為每台機器預裝一款APP收取1.5元左右的費用,這一價格也會根據手機的銷量而變化,一般銷量越高的品牌則預置費用就越貴。

  應用商對APP預裝也有自己的考核標準。“應用商的付費主要是根據激活數量,即購買手機後開啟該軟體的數量,應用商APP後臺可以對這一數據進行監測

  跟蹤;另一種情況是不考核激活數量,只要將APP預裝進手機就可以,這種情況付費相對便宜,但由於存在被競爭對手在下游預裝環節刷掉的風險,利益不容易得到保證。”李建華説。

  “下游的預裝環節主要集中在渠道商,包括銷售手機的店舖、賣場等各種大小渠道商,他們會從廠商拿貨,很多渠道商都會有專門的團隊來做APP預置。”

  李建華介紹,“渠道商預置APP的收費比起廠商會更多,預置一款APP一般是2到3元,因為他們是距離用戶最近的一個環節,APP再被別人刷掉的機會就很小了。”

  手機廠商悶聲吃虧?

  從APP預裝産業鏈中不難看出,手機廠商是重要的獲利者。如果一款手機預裝數十款APP,對於出貨量龐大的手機廠商而言,也會是一筆不小的收益。

  那麼,工信部擬定新規會對手機廠商産生多大的影響?

  手機中國聯盟秘書長王艷輝對法治週末記者表示,該規定目前來看並不明晰,比如什麼是基本功能軟體,這是個很寬泛的概念,沒有對不可卸載的APP類別限制很死,並且也沒有限制手機廠商預置軟體,廠商仍然可以預置不可卸載的基本功能軟體,也可以再預置一些可卸載的軟體。

  李建華認為:“如果工信部規定除基本功能軟體外的其他APP可被用戶卸載,在APP預裝産業鏈相關利益方中,品牌手機廠商最有可能會遭受一定的損失。”

  李建華分析,在手機利潤上,每預裝一個APP能使廠商多賺一兩元錢,如果APP變為可被用戶卸載,那麼預裝APP原有的不可卸載的優勢就不復存在,廠商肯定會因此而下調預裝APP的價格。李建華向記者預計,手機廠商在APP預置方面的利潤可能會因此減少20%左右。

  有網路評論認為,預裝APP是手機廠商極為重要的利潤來源,甚至是手機廠商不懼怕價格戰的根本原因,因為商家壓低銷售價格造成的損失可以通過預裝APP獲得的利潤來彌補。

  王艷輝對記者指出:“因為預置APP獲利而不怕打價格戰,這種觀點是一個誤區。因為預置APP不是某個手機廠商的專利,每個手機廠商都在預置APP,每個公司都會將這部分利潤算作自己的收益,所以這就和沒有預置APP的效果是一樣的。”

  一位不願具名的手機行業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手機利潤是廠商的商業機密,利潤有多高,很難為外界所知。預裝APP帶來的利潤是不是廠商的重要利潤來源,因廠商情況而異,對於一些大廠商,預裝幾個軟體根本不能為其帶來主要收入,預裝太多反而會影響品牌形象;但對於一些小廠商甚至山寨機廠商,預裝APP或許就是他們利潤的重要來源。”

  上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廠商濫裝APP的現象多見於一些山寨機,因為山寨機廠商不擔心手機品牌形象,受利益驅使,就會大批量預裝APP。王艷輝表示,

  相比于品牌手機,山寨機廠商更難受到工信部規定的約束,因為他們從來都是遊走在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帶。

  應用商和渠道商利益難破

  由於預裝産業鏈的存在,手機APP預裝的亂象早已成為宿疾。然而這一宿疾或許很難根治。

  此前,上海市消保委曾通過多種銷售渠道購買了20款智慧手機,其中除一款手機在經某項檢測後無法開機之外,其餘19款手機每款都至少預裝了30個左右的APP,OPPO的一款型號為X9007的手機預裝軟體數量甚至高達71個,而且大量的軟體都不能卸載。

  據DCCI網際網路數據中心發佈的2014年《中國安卓手機預裝産業及用戶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基本上75%的安卓手機都被安裝了6款以上預裝軟體(不包括相冊等手機基本功能軟體),平均每部手機擁有8.2個預裝軟體。

  該報告還顯示,手機預裝的大量APP,用戶使用率卻並不高,有33%的用戶從不使用預裝軟體,在接受度上有43%的用戶對預裝軟體無法容忍。用戶卸載預裝軟體的行為也十分頻繁,有85.9%的用戶存在卸載預裝軟體的行為,其主要卸載方式為Root和重裝系統。

  移動網際網路領域人士向記者表示,工信部擬定的新規或許能通過規範手機廠商的預裝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規範行業環境,但很難從根本上消除亂象,很重要的原因在於應用商與各層渠道商之間存在的利益關係。

  “APP預裝在APP推廣的線下渠道中是效果最好的渠道,因為應用商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輕易獲得數以萬計的用戶。”李建華告訴法治週末記者,APP應用商的利益並不會因工信部的規定而受到任何影響,如果對手機廠商的監管趨緊,應用商還可以向預裝産業鏈下游的各層渠道商尋求合作。

  李建華指出,工信部可以對廠商即將出廠的手機進行預裝軟體方面的檢測,但是在廠商之下還存在各種手機分銷渠道,依託于這些渠道商,又會存在一些大大小小的專業刷機公司,他們在刷入APP後再交給終端銷售商售賣給消費者,對於這些下游渠道往往會疏于監管。

  李建華説:“這條産業鏈裏面的環節太多,難免會出現漏洞,僅僅是控制其中的某個環節,很難起到太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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