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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人“收錢噤聲”成潛規則 有人坐擁豪宅

  • 發佈時間:2016-03-21 09:07:40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他們鮮以真面目示人,很可能是逛街時與你擦肩而過的路人甲;他們爛熟法律規定、精於索賠技巧,即使被奉為打假英雄時,也毫不避諱“逐利”的初衷。職業打假20年,他們有人出入乘豪車、坐擁豪宅,也有人被無情淘汰,爭議始終伴隨。記者走近職業打假“老炮兒”,探究這個群體背後的“江湖”。

  江湖

  “打著王海的旗號反王海”

  1995年,22歲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購買了12副假冒新力耳機,並依法獲得賠償,從此走上職業打假道路——這是中國民間打假的開端。

  “職業打假人”迅速引起關注和效倣。無數個“王海”奔向各地商場、市場,媒體上經常看到各種黑幕被曝光、知名企業陷入“造假門”。

  那時,楊連弟還是北京一個連鎖超市的店長;前公安民警、工商局幹部劉殿林已“下海”經商,受“王海現象”影響,二人開始打假生涯。

  劉殿林專程從河北到北京“拜師”。一年後漸豐,劉因不認同當時王海的觀念和打假模式等,與王海分道揚鑣。其拉著一幫人組成聯盟,“打著王海的旗號反王海”。

  打假人與商家的“恩怨”也頗有意味。“3·15”前,“大佬”楊連弟親自出手,向北京一家銷售過期糕點的知名商場索賠。他説這家商場的總店是他打假起點,他也因此被列入“黑名單”。很長一段時間,他甚至不能在總店正常購物,因此對商場“格外關注”。

  劉殿林則因揭露涼茶中違規添加藥物與一家涼茶企業結仇,但幾次交鋒後“一笑泯恩仇”,被聘為打假顧問。

  往事

  曾有人被打死後拋屍

  “曾有打假人,被打假對象雇來的人在派出所門口扎成重傷。”王海説。

  劉殿林説,在廣州“暗訪”人血白蛋白造假時被對方識破,他的兩個“拜把兄弟”險些被打死。“有次打假牙膏,我們被幾十個操著鐵棍子的人圍毆。6人在醫院急診室裏躺了一排,有個兄弟胳膊腫得和腿一樣粗。”

  震動最大的一起案件發生於2003年,“民間調查員”黃立榮在偷拍、監視紫禁城國醫館老闆時被發現,被活活打死後拋屍。

  “那是風險沒有控制好。”談到打假人受到暴力襲擊,王海説。為保護自己,他有一些“規矩”。比如一些水果攤、小商店缺斤短兩,會提醒他們,但不會真“打”。

  王海還用“大眾臉”、當過兵等標準招募打假人員,這也幾乎成了所有打假公司招募員工的標準。

  “職業打假人”還必須學會處理與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的關係。“我們嚴格按照法律程式進行投訴,如果出現行政執法部門地方保護、不作為,那我們就會堅決告它。”王海説。

  是非

  “打假起步價”為30萬元

  “收錢噤聲”是行內通行的潛規則。私下達成協定後,打假人不會將企業的不良行為公之於眾。

  “2004年我收入兩千多萬,交稅200多萬。”劉殿林説。

  光鮮難以掩蓋“職業打假人”因逐利而不可避免的“原罪”。

  一些“職業打假人”收了“保護費”後,任由問題企業繼續生産、銷售問題産品;有的用造假手段向雇傭他們的品牌公司索要獎金。

  楊連弟曾目睹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維權”:“幾個人在超市裏説貨架上的果凍有過期的,連錢都沒交就要求賠五千。”

  如果讓王海的公司幫助打假,起步價是30萬元——這是針對企業的價格,他坦承“‘職業打假人’打假的初衷就是為了賺錢”。“索賠是一項民事權利,打假人可以選擇索賠後不舉報、不披露。”

  “不管是不是為了賺錢,打假都應該獲得懲罰性賠償。”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會長河山認為,在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凈化市場等方面,“職業打假人”起到難以替代的作用,也折射出有關部門的不足。

  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違法經營者對“職業打假人”的賠償是他的違法成本,從長遠看,這個成本最終還是要由消費者承擔。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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