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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私家車充當專車乘客權益難保障

  • 發佈時間:2016-01-11 21:31:05  來源:中央電視臺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現在,很多人出門打車的時候都會拿出手機,點開租車軟體叫輛車,有願意叫計程車的,也有願意叫專車的。專車,也就是通過軟體接入平臺的私家車和租賃公司的車輛。專車這一新事物的出現,在方便人們出行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對傳統的計程車行業、對過去的監管方式帶來改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2015年11月下旬,北京剛下過一場大雪,在地鐵4號線陶然亭站的路口,許多乘客都在路口等計程車。

  因為天冷,又趕上晚高峰,計程車比較難打,有的人等了十幾分鐘也沒坐上車,一位小夥子告訴記者,平時早晚高峰期間要想打出租確實比較難,而用網際網路軟體叫車,一般一、兩分鐘內就有人搶單,幾分鐘後就有專車到達他的上車地點。

  憑藉著網際網路約車的便利,補貼帶來的價格優勢,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專車、順風車等交通工具出行。

  不僅是乘坐專車的人越來越多了,越來越多的私家車也開始加入專車的隊伍,有人辭掉工作全職當起了專車司機,也有人工作之餘兼職開專車補貼家用。不過,在專車方便快捷的背後,卻面臨政策上的制約。

  山東濟南的陳先生在一家外企工作,自己有一台車,平時他一般都是自駕車出行,2014年流行網路約車,他也加入滴滴專車平臺,做了一名兼職專車司機。然而,2015年1月7號早上9點多,他通過打車軟體預約功能送兩名乘客去火車站時,碰到了濟南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的檢查。經過詢問,濟南市客管中心認為陳先生涉嫌非法運營。

  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服務中心黨總支書記于超表示:“從國務院2004年的412號令開始,就對出租汽車行業設定了三項許可,包括對出租汽車經營者的許可,包括對出租汽車車輛的許可,包括對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許可,凡是沒有取得上述三項許可的,均應視為非法經營行為,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終,濟南市客管中心對陳先生的行為作出了罰款兩萬元的處罰決定。

  陳先生説,他確實沒有相關經營許可,但他對濟南市客管中心的處罰決定並不認可,向法院對作出處罰決定的濟南市客管中心提起訴訟。陳先生認為:“對這一塊不是特別服他們的處罰,去跟滴滴公司那邊了解的時候,他們告訴我這個(專車)是可以的,滴滴公司是這樣承諾給我們的。作為我個人是跟平臺、跟租車公司合作,如果違法要處罰的話,我覺得我不應該作為一個主體。”

  在我國,出租汽車客運採用特許經營制。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個體或企業可以申請出租汽車個體工商戶或出租汽車經營企業。而目前流行的滴滴出行、人民優步、易到用車、神州專車等網際網路約車平臺,都沒有獲得相關許可,而平臺的車輛和司機,也都沒有從事營運的資質。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王欣認為:“我們只是資訊撮合,所謂居間供應商,我們只是一個平臺。”

  雖然各個平臺經營模式不大相同,但從實質上卻是大同小異,按照現行的法律來看,類似滴滴出行這種網際網路專車平臺的發展確實面臨著政策上的制約。2015年1月初,包括上海、南京、瀋陽等地的專車業務被叫停,並被定性為“黑車”,北京也公開表示私家車通過打車軟體拉活屬於非法運營。2015年1月8日,交通部公開表示,鼓勵創新,但禁止私家車接入平臺參與“專車”運營。

  雖然受到政策的制約,但群眾出行的需求迫切,滴滴、優步等網際網路約租車平臺並沒有停止招募私家車做兼職專車,相反,還推出了價格更親民的滴滴快車、人民優步專車服務,為了更多地佔領市場,幾家平臺紛紛投入大量資本,對司機乘客實行雙向補貼。

  由於網際網路專車平臺對乘客和司機實行雙向補貼,對傳統計程車行業形成了巨大衝擊,在國內,瀋陽、武漢、濟南、南京的計程車司機對網路專車的不滿也頻頻見諸報端。

  正規的計程車是營運車輛,在安全性能、年檢限制、報廢期限方面無疑比私家車輛要嚴格得多,運營成本也比從事專車運營的私家車輛要高得多。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表示,網約車公司通過補貼紅利擁有更多用戶後往往可以實現更大的收益,但傳統計程車市場實行的是特許經營,有嚴格的價格管制,如果網約車價格完全由市場調節或將造成兩者之間的不匹配。

  網路約車的快捷方便,平臺補貼之後專車經濟實惠,選擇乘坐專車出行的人越來越多,加入平臺的私家車也越來越多,市場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一些問題。由於價格體系和補貼政策的混亂,專車業務不斷擴張,司機為了補貼,刷單現象嚴重,而因刷單導致封號的也非常多,引發諸多司機不滿。

  另外由於部分平臺對車輛和司機的準入門檻較低,一些網路預約車輛的性能和從業人員素質也參差不齊。2015年4月,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共查處了82名從事專車非法客運的當事人,其中3人存在治安及刑事犯罪記錄,約佔被處罰者總數的4%,其中一名在2013年年初因猥褻、侮辱婦女,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多,剛出獄不久便加入了“滴滴專車”平臺從事客運。

  不僅部分車輛和從業人員素質存在隱患,私家車充當專車非法營運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糾紛甚至安全事故,乘客的權益難有保障。杭州的何女士就在2015年3月9日,乘坐優步專車時遭遇車禍。事後,醫院確診,何女士身體多處軟組織挫傷,但何女士向優步索賠時,卻遭到拒絕。

  杭州市運管局政策法規處處長何廣雲介紹:“優步認為乘客應該跟私家車主進行協調、理賠,應該由私家車車主來承擔相關的風險,平臺只是承擔一個裁判員,或者提供資訊服務的角色,這樣一來的話,乘客的利益是沒有得到保障的。”

  據了解,滴滴、優步、易道等專車平臺均稱,已經為乘客辦理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可以獲得相應賠償,但保監會近日對消費者發佈風險提示稱,用手機叫來的如果是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被拒絕賠付的風險。

  這樣看來,專車方便快捷的背後,缺乏法律的支撐,乘客的財産和人身安全仍有隱患。另外,在專車平臺上,每個消費者的電話、銀行卡等基本資訊及消費行為都將被記錄,每輛車和每位駕駛員的基本資訊及服務行為都被採集。如何保證資訊安全也成問題。面對已經龐大壯大的專車市場,如何有效監管,在合法的前提下保護專車有序發展便成了最難的問題。

  為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2015年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公佈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個月內,對多人或者多渠道提交的完全相同意見進行歸併後,共收到有效意見6832條。針對車輛準入門檻,從數量管制,報廢年限等問題,而幾大平臺企業也都對徵求意見稿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副總裁王欣表示:“對於車輛性質的問題,就是要求必須變成營運性質這一條,説實話對於共用經濟模式是摧毀性的”;神州專車高級副總裁劉承澤認為:“因為專車車輛標準比較高,基本上是20萬以上的車,跑個幾年以後這些車正常使用是沒有問題的,把它強制報廢掉是有浪費的。”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徐文強表示:“社會各界對我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包括從條件、從準入門檻、從數量管制,還有一些發展,包括順風車的發展、拼車的發展等等,我們也都逐一研究,最大可能集中全社會的力量和智慧,來完善我們的管理政策。”

  網際網路技術在城市交通領域的應用,提高了城市交通效率,改善了服務品質,優化了運營結構,最關鍵的,就是讓人們的出行更加方便快捷了。這種創新的模式,無疑值得肯定。但是,作為對公眾提高服務的行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管理上的問題,也的確需要明確和規範,比如人身安全問題、責任認定問題、資訊安全問題等等,這些都關係到每一位出行者。任何一個新生事物,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都會有利有弊,關鍵是每一方都得正視問題,集中智慧,趨利避害,讓新業態能夠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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