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條例或近期頒布 養老金投資制度漸趨完備
- 發佈時間:2015-09-29 07: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作為養老金結余資金唯一合法受託機構,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正在內部籌建多個部門,迎接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資金
近日,《證券日報》記者獨家獲悉,近期國務院將正式頒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頒布後,將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一道成為養老金投資的制度和規範基礎。
“《條例》于去年11月份公開徵求意見,近期很快就會正式頒布,屆時將進一步規範社保基金投資運營。”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向《證券日報》記者獨家透露。
根據《國務院2015年立法工作計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被列為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之一。此舉旨在規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運營,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到,《條例》由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起草,去年11月26日,國務院法制辦發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徵求意見稿)》,隨後面向社會各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徵求意見。
根據徵求意見稿,《條例》旨在構建防範風險機制,明確基金的性質、用途、來源,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管理人、託管人的權利義務關係,規範基金的管理運營,加強對基金的監督,保障基金在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確保老齡化高峰時期的社會保障支出。
《條例》明確基金可以在中國境內、外市場投資運營,科學配置經國務院批准的固定收益類、股票類和未上市股權類等資産。為了保證基金安全,保障基金在複雜多變的金融市場獲得收益,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擬訂投資運營辦法,報國務院批准後施行。
2000年8月份,為籌集和積累社會保障資金,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經黨中央批准,國務院決定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並設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負責管理運營全國社保基金。截至2014年年末,全國社保基金會管理的資産總額15290億元。自成立至2014年末,基金累計投資收益額5580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8.36%,超過同期年均通貨膨脹率5.94個百分點。
據記者查證,2001年實施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社保基金投資的範圍限于銀行存款、買賣國債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企業債、金融債等有價證券。理事會直接運作的社保基金的投資範圍限于銀行存款、在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其他投資需委託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運作並委託社保基金託管人託管。
一位權威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條例》實施以後,將視情況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修改。”
“已于8月17日頒布並實施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 將和《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條例》一起成為養老金委託投資的制度和規範基礎。”鄭秉文稱。
據鄭秉文介紹,作為養老金結余資金唯一合法受託機構,目前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正在內部籌建多個部門,迎接地方養老金委託投資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