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 基金年度報告
- 發佈時間:2015-05-29 06:21:44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一、社保基金會概況
(一)社保基金會簡介
1、法定中文名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簡稱:社保基金會),法定英文名稱: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ecurity Fund, PRC(縮寫:SSF)。
2、法定代表人:謝旭人。
3、成立時間:2000年8月。
4、註冊及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豐匯園11號樓豐匯時代大廈南座,網址:www.ssf.gov.cn。
(二)社保基金會的職責
社保基金會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撥款。主要職責如下:
1、受託管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做實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和部分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金(以下統稱基金)。
2、制定基金的投資經營策略並組織實施。
3、選擇並委託基金投資管理人、託管人對基金委託資産進行投資運作和託管,對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檢查;在規定的範圍內對基金資産進行直接投資運作。
4、負責基金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定期編制會計報表,起草財務會計報告。
5、定期向社會公佈基金的資産、負債、權益和收益等財務情況。
6、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下達的指令和確定的方式撥出資金。
7、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社保基金會的組織架構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相關批復,社保基金會在借鑒國際養老金管理機構經驗的基礎上設置組織架構。
理事大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組成,是社保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主要負責基金的重大戰略決策和社保基金會的重大事宜決策。理事長、副理事長由國務院任命,理事由國務院聘任。理事長是社保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和最高負責人。
社保基金會現設辦公廳、規劃研究部、基金財務部、證券投資部、境外投資部、股權資産部(實業投資部)、法規及監管部、資訊技術部、機關黨委(人事部)和機關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
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章程》規定,社保基金會設立三個非常設機構,即投資決策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和專家評審委員會。
投資決策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投資決策機構,主要審議戰略和年度資産配置計劃,審定重大投資決策事項。
風險管理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風險管理的專門議事機構,主要審議風險管理制度、風險政策、重大投資和重大風險的評判標準等事項。
專家評審委員會為社保基金會選聘委託投資管理人或託管人時設立的評審機構,由社保基金會內外部專家構成,按照社保基金會確定的評審標準和程式評審提出投資管理人或託管人的排序名單。
(四)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金
經國務院批准,依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規定,目前社保基金會受託管理以下基金: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全國社保基金),為國家社會保障儲備基金,專門用於人口老齡化高峰時期社會保障支出的補充、調劑。全國社保基金由中央財政預算撥款、國有資本劃轉、基金投資收益和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構成。
做實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為社保基金會受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委託管理的做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及其投資收益(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基金)。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央補助資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和社保基金會與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簽署的委託投資管理合同,個人賬戶基金納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運營,作為基金權益核算。
廣東省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資金,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委託社保基金會管理的部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余資金及其投資收益(以下簡稱廣東委託資金)。根據社保基金會與廣東省人民政府簽訂的委託投資管理合同,廣東委託資金納入全國社保基金統一運營,作為基金權益核算。
二、基金投資運作
社保基金會根據《社會保險法》和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佈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規定》,以及國務院、財政部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的相關批准文件進行投資運作。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基金的投資運作和託管情況進行監督。
(一)投資理念、方式和範圍
投資理念:社保基金會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按照審慎投資、安全至上、控制風險、提高收益的方針進行投資運營管理,確保基金安全,實現保值增值。
投資方式:社保基金會採取直接投資與委託投資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投資運作。直接投資由社保基金會直接管理運作,主要包括銀行存款、信託貸款、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轉持國有股和指數化股票投資等。委託投資由社保基金會委託投資管理人管理運作,主要包括境內外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以及境外用於風險管理的掉期、遠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委託投資資産由社保基金會選擇的託管人託管。
投資範圍:經批准的境內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債券、信託貸款、資産證券化産品、股票、證券投資基金、股權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等;經批准的境外投資範圍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等貨幣市場産品、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用於風險管理的掉期、遠期等衍生金融工具等。
資産獨立性:基金資産獨立於社保基金會、基金投資管理人和託管人的固有財産以及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和託管人託管的其他資産。基金與社保基金會單位財務分別建賬,分別核算。
(二)資産配置與風險管理
經過多年探索實踐,基金形成了包括戰略資産配置、年度戰術資産配置和季度資産配置執行在內的較為完善的資産配置體系。其中,戰略資産配置確定各類資産中長期目標配置比例和比例範圍。年度戰術資産配置是在戰略資産配置規定的各類資産比例範圍內,確定各類資産年度內的配置比例。季度資産配置執行是通過對形勢分析和年度計劃審視,確定季度具體執行計劃。
基金風險管理圍繞基金總體投資目標,針對管理運營各環節可能出現的各類投資風險,通過專門的風險管理手段和方法進行風險的識別、衡量、評估、監測和控制應對,覆蓋基金投資管理活動全領域、全過程,建立業務部門、風險管理職能部門、風險管理委員會和投資決策委員會的風險管理責任制度,形成了較為健全的風險管理體系。
(三)投資運營管理
2014年,面對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和市場形勢,社保基金會加強投資運營科學精細管理,努力提高投資收益,切實防範投資風險。
合理配置基金資産。深入分析研判經濟運作和市場走勢,及時確定投資策略,合理編制年度資産配置計劃,並根據市場變化與資金情況實施季度動態調整,較好把握了市場節奏和機遇。
紮實做好基金投資。堅持用好增量、盤活存量,加強固定收益類産品投資管理,適時增加協議存款和債券投資規模,加大保障房項目等信託貸款,並審慎開展優先股投資。堅持長期投資理念,加強市場研究,把握市場機遇,積極優化境內股票投資産品結構,提高股票投資收益。加強調查論證,優選實業投資項目,穩步推進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創新結構化基金投資方式,確保投資項目效益。夯實境外委託投資基礎,調整産品優化策略,改進委託投資管理。
加強基金投後管理。加強對委託投資管理人的日常監督、現場檢查和年度考評。強化對股權投資項目的實地調研,密切跟蹤分析企業經營情況,嚴格監督投資合同的執行,細化董監事委派管理,不斷完善投資監控長效機制。
強化基金風險管控。加強資産風險收益特徵分析,實施獨立風險評估,完善投資風險監測,開展績效評估。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合規運營和合規監管,通過稽核、檢查等手段,將風險管理措施落實到每個投資環節和崗位,促進投資運營更加科學規範。
三、基金主要財務數據
(一)財務狀況
2014年末,基金資産總額15356.39億元。其中:
直接投資資産7718.12億元,佔基金資産總額的50.26%;委託投資資産7638.27億元,佔基金資産總額的49.74%。
境內投資資産14050.61億元,佔基金資産總額的91.50%;境外投資資産1305.78億元,佔基金資産總額的8.50%。
2014年末,基金負債餘額783.10億元,主要是基金在投資運營中形成的短期負債。
2014年末,基金權益總額為14573.29億元,包括:
全國社保基金權益12407.97億元,其中,累計財政性凈撥入6552.67億元,累計投資增值5855.30億元(其中累計投資收益5134.67億元,基金公積和報表折算差額合計720.63億元)。
個人賬戶基金權益1109.74億元,其中,劃入資金805.82億元,累計投資收益303.92億元。
廣東委託資金權益1055.58億元,其中,委託資金1,000億元,累計投資收益173.36億元,扣除按合同約定返還首個委託期應得收益117.78億元後,首個委託期滿至2014年末的投資收益55.58億元。
(二)投資業績
2014年,基金權益投資收益額1424.60億元,投資收益率11.69%。其中,已實現收益額883.84億元(已實現收益率7.45%),交易類資産公允價值變動額540.76億元。
基金自成立以來的年均投資收益率8.38%,累計投資收益額5611.95億元。
(三)財政撥入資金情況
2014年,財政性撥入全國社保基金資金和股份552.6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預算撥款200億元;國有股減轉持資金和股份82.83億元(減持資金21.58億元,境內轉持股票25.36億元,境外轉持股票35.89億元);彩票公益金269.81億元。扣除實業投資項目上市時社保基金會作為國有股東履行減持義務減少國有股0.23億元,財政性凈撥入全國社保基金552.41億元。
截至2014年末,財政性撥入全國社保基金資金和股份累計6572.98億元,其中:中央財政預算撥款2498.36億元,國有股減轉持資金和股份2384.11億元(減持資金836.97億元,境內轉持股票869.26億元,境外轉持股票677.88億元),彩票公益金1690.51億元。扣除實業投資項目上市時社保基金會作為國有股東履行減持義務累計減少國有股13.51億元,以及用於四川地震災區工傷保險金補助財政調回6.80億元,全國社保基金財政性凈撥入累計6552.67億元。
四、基金會計報表及報表附注
(一)會計報表
1、基金資産負債表(會社基01表)
2、基金收益表(會社基02表)
3、基金權益變動表(會社基01表附表)
(二)會計報表附注
1、報表編制基礎
社保基金會基金會計報表按照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相關規定,並基於本附注所述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編制。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
社保基金會編制的基金會計報表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及相關規定的要求,真實、完整地反映了基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等有關資訊。
3、會計年度
基金的會計年度為西曆1月1日至12月31日。
4、記賬基礎
基金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
5、記賬本位幣
基金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境外委託投資業務以美元為記賬本位幣。
資産負債表日,境外資産美元會計報表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美元對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會計報表,與境內資産會計報表合併。
外幣對人民幣即期匯率採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各外幣對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或據此套算的匯率中間價,境外委託投資中的非美元外幣對美元即期匯率採用路透倫敦時間下午4時的匯率。
6、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類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基金的金融資産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産。金融負債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和其他金融負債。
(2)金融工具的計量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和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産和金融負債,以及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與金融負債,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和後續計量,當期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交易費用在初始確認時計入當期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其他金融負債按交易日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不含應收應付利息)確認入賬,後續計量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進行,在終止確認、發生減值或攤銷時産生的利得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可供出售金融資産以公允價值進行初始和後續計量,當期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基金權益,交易費用在初始確認時計入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資産發生減值産生的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以活躍市場中的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活躍市場指金融工具交易量和交易頻率足以持續提供定價資訊的市場,報價來源於該市場中的交易所、經紀商、行業協會、定價服務機構等,且代表了有序交易中的價格。若沒有現行報價,且最近交易日後經濟環境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採取最近交易日市場報價確定其公允價值。
對不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工具,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使用的估值技術應在當前情況下適用並且有足夠可利用數據和其他資訊支援,主要包括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估值結果的選取應考慮其合理性,選取在當前情況下最能代表公允價值的金額作為公允價值。選取的估值技術應定期評估並測試其有效性。
7、融資與融券回購
融券回購為根據融券回購協議接受交易對手證券質押、融出資金的業務;融資回購為根據融資回購協議以證券質押、自交易對手融入資金的業務。交易價差作為利息收入或支出,在協議期限內按實際利率法計算確認。
8、長期股權投資
對被投資單位能實施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對被投資單位不能實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9、資産減值
除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産外,在資産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産及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資産發生減值的,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在確認減值損失後,期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資産價值已回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後發生的事項有關,原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轉回,權益性資産的減值損失轉回計入基金權益,債權性金融資産的減值損失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基金對資産負債表日市價低於成本50%以上、且在短期內無法回升的境外轉持股票,及資産負債表日市價低於解禁日市價50%以上、且在短期內無法回升的已解禁境內轉持股票計提減值準備。
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的通知(財企〔2009〕94號)規定:對於轉持股份,社保基金會以發行價入賬;對股權分置改革新老劃斷至本辦法公佈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轉持的股份,社保基金會在承繼原國有股東的法定和自願承諾禁售期基礎上,再將禁售期延長三年。鋻於上述規定,在禁售期內,社保基金會對境內轉持股票不能進行任何運作,境內轉持股票公允價值變動直接計入基金權益,不計入基金損益;在禁售期內發生的減值不計提減值準備,解禁後發生的減值按規定計提減值準備。
10、收入與費用
收入與費用指基金投資運營産生的收入與費用。財政性撥入全國社保基金資金,以及地方政府劃入的個人賬戶基金、廣東委託資金,于收到時直接計入基金權益,不作為收入核算。
11、資産負債表年初數及收益表上年數的調整
(1)對於基金投資中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及股權投資基金,社保基金會應根據被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基金經審計的財務數據確認基金投資收益。2013年基金年度報告公佈前,大部分被投資企業提供了經審計的財務數據,個別項目未能完成審計並按時提供。為保證2013年基金年度報告按期公佈,社保基金會暫按其未經審計財務數據確認2013年相應的投資收益。2013年基金年度報告公佈後,這些項目提供了經審計的財務數據,所以在公佈2014年年報時據此對涉及2013年數據做出相應調整。具體如下:
根據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經審計的財務數據,調整之前按其未經審計財務數據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收益和基金公積:調減資産項目“長期股權投資”年初數1474.94萬元,調減基金權益項目“全國社保基金”年初數365.03萬元,調減“基金公積”年初數1109.91萬元;調減基金收益項目“長期股權投資收益”上年數365.03萬元。
(2)2014年財政部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不再適用該準則,改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並對該項會計政策變更的影響進行追溯調整。據此規定,基金對國家開發銀行的直接股權投資,由原作為“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調整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産”核算,相應調減資産負債表“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年初數100億元,調增“可供出售金融資産”項目年初數100億元。該項會計政策變更對資産總額及收益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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