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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財稅等多領域將推一批接地氣改革方案

  • 發佈時間:2015-08-19 07:07:24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馮彪  責任編輯:吳起龍

  “要在國企、財稅、金融、司法、民生、黨建等領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實、接地氣的改革方案。”這是昨日(8月18日)下午舉行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透露的資訊。

  無獨有偶,大智慧通訊社昨日也發佈消息稱,已通過中央深改組審議的《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望在近日公佈全文,《意見》將在“人事”方面為國企改革的有序推進提供保障,並將對國企內部法人治理結構,尤其是職業經理人任命、董事會權責劃分等重要問題作出界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告訴記者,如果引入職業經理人,對這些經理人可以不給予行政級別,讓他們發揮企業家才能、專注于企業經營。

  改革方案要力度大、措施實

  昨日,中央深化組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等。

  會議指出,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最大限度使提出的改革方案符合實際、符合改革要求,切實解決問題。要引導幹部群眾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大局出發看問題,認識到改革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充滿活力的必由之路,講大局、顧大局,正確認識和對待改革中的利益調整。要堅定不移抓好落實,不打折扣,不能遇到矛盾和問題就繞著走、遇到困難就打退堂鼓。對改革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提出對策、積極化解。

  會議強調,要把有利於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改革舉措往前排,也要在有利於建章立制的改革舉措上下功夫,依靠改革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活力和動力。要在國企、財稅、金融、司法、民生、黨建等領域,集中推出一批力度大、措施實、接地氣的改革方案。要保持督察工作力度,在是否解決了突出問題上下功夫,讓實踐來檢驗、讓基層來評判、讓群眾來打分,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近九成高管來自國企內部

  在國企改革中,建立國有企業的職業經理人制度已被熱議多時。而8月18日大智慧通訊社稱《意見》有望在近日公佈,也加深了公眾對這一舉措的關注。

  據悉,目前央企高管人事任命分為兩部分,部分由中組部發文任免,國資委協助考察;其他央企黨委書記、董事長和總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則直接由國資委考核和任命。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此前著文稱,有數據顯示,自2003年來的近十年間,央企公示的高管人選中,來自於本系統內部的佔42%,來自具有國資背景的佔47%,也就是説,只有11%左右的人選來自於外部。

  李錦也認為,國企沿襲的是“任命式”選聘,存在過度行政化的現象。並且,現在的國企高管都擁有相應的行政級別,因而國企高管和政府官員可以角色互換。“這種既”當官“又”掙錢的角色負效應突出。

  近來已有多家媒體曾報道稱,即將出臺的國企改革頂層方案也將職業經理人制度作為重要舉措之一。因而,有關專家對此多有期待。“如果從市場選聘職業經理人,這些經理人員應該就不會有行政級別,也即意味著不太可能再從企業負責人轉變為政府官員,而是一個完完全全的企業家。專注于企業管理,也有助於發揮職業經理人的企業家才能。”李曙光這樣認為。

  另外,現在國企組織架構中,有個別董事長、黨組書記、總經理“一肩挑”的情況。李曙光説:“引入職業經理人後,‘一肩挑’的情況也可能會改變。一般來説,日常經營活動由市場選聘的經理人負責,政府任命的董事會成員則主要負責企業發展方向。”

  對於近來中央企業和地方國企的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李曙光也認為,市場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就應該按營業績效由市場定價,政府任命的高管就應該按照政府公務員的水準領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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