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國家標準要求初中以上文化 明年2月起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7-07 14:44:30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5日,國家標準委發佈《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品質規範》,同時批准發佈了《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品質規範》和《家政服務機構等級劃分及評定》兩項國家標準,對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品質和家政服務機構劃分進行規範與界定。以上兩項標准將于2016年2月1日起實施。
據了解,《家政服務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品質規範》對母嬰生活護理員(俗稱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為年齡在18—55歲,應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備與等級相適應的服務技能等。
同時,該標準還將母嬰生活護理服務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和金牌級共六級,其中一星級為最低等級,金牌級為最高等級。標準對不同等級母嬰生活護理員應該具備的技能要求也極為詳細。
《家政服務機構等級劃分及評定》把家政服務機構從低到高劃分為A、AA、AAA、AAAA、AAAAA五個星級。
作為基本要求,家政服務機構應有固定的可保障經營需要的場所;在工商、民政等部門辦理了註冊登記手續;有3人以上(含3人)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專職工作人員;有對服務員進行培訓的場所,並對所有服務員進行崗前培訓;能夠每年組織服務員進行健康查體;能夠為服務員辦理第三方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