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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細則今年或將出臺8到10個 盈利模式仍未敲定

  • 發佈時間:2015-04-13 07:1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娟娟

  繼3月23日首個新電改配套文件發佈後,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佈第二個配套文件——《關於完善電力應急機制做好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在北京、蘇州、唐山、佛山電力需求側管理城市綜合試點和上海需求相應試點建立長效機制,制定、完善尖峰電價或季節電價,實施需求側管理,以化解多年來反覆出現的高峰電力短缺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從當前兩個配套文件來看,其內容仍然不是核心。

  國家發改委電力體制改革專家諮詢組專家、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分析,第二個配套文件是關於需求側管理的新增城市試點,而需求側管理是節能減排,提供用電效率最為有效的手段,也是中國解決能源電力有效供應和可持續發展最重要的手段。“這個配套我們可以理解為9號文最核心的問題,促進節能減排,提供用電效率就是電改的核心問題。”

  或將出臺8電改細則

  據悉,五個試點城市及所在省份將鼓勵、支援發展電能服務業,在今年6月底前就此制定實施方案,並報國家發改委備案。

  其中,為吸引用戶主動減少高峰用電負荷並自願參與需求響應,可以制定、完善尖峰電價或季節電價。而且,要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建設,引導、鼓勵用戶實現用電線上監測,鼓勵、支援發展電能服務業,吸引全國乃至全球的優秀電能服務企業參與試點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關於新電改方案仍然有諸多細則未出臺,包括大用戶直購電細則、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的用戶選擇權放開、交叉補貼機制、社會資本進入增量配電領域、輸配電價核定辦法、直購電規範運作辦法等。

  “之前和國網電科院的專家交流過,今年預計出臺8到10個電改細則配套文件,主要解決售電牌照放開、未來新的售電主體和用戶結算以及電力公司結算、直供電放開等,説到底就是對售電側業務模式理順和發電側直供電的鼓勵開展,和之前‘監管中間,放開兩頭’相呼應”,一位不願具名的證券分析師向記者表示。

  上述分析師表示,2015年陸續會有電改政策推進,電價未來肯定是持續走低,至於長期能降到什麼水準還不好説。不過曾鳴認為,整體電價水準依然降不了,煤炭降價因素除外,大工業能降一些,但對居民依然不能。

  曾鳴表示,目前各個具體配則還沒定,還要解決大用戶直購電的市場準入、售電公司的責任權利、交易中心的具體職責及其監管問題、資訊發佈與結算程式、分佈式發電市場準入與責任權利問題、規劃的組織與實施及其運作機制等等,核心是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促進清潔能源高效利用、電網有效監管。

  售電盈利模式存爭議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新電改方案還是已經發佈的兩個配套文件,對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仍未敲定具體細則。而一直以來,關於售電公司盈利模式也存在不少爭議,究竟是價格競爭還是技術競爭?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曾報道,今年1月30日,首家民營售電公司——深電能售電有限公司成立,註冊資本為1億元人民幣,科陸電子比亞迪均入股,不過由於暫未有企業拿到售電牌照,深電能售電的運營模式仍然是未知。

  上述券商分析師認為,售電公司盈利模式初始階段一定是微利階段,主要依靠價格來競爭,價格手段是初期的盈利手段,中後期會延伸很多增值服務,比如通過配網側技術改造實現購電成本下降,後期就是技術競爭和服務競爭。

  不過,曾鳴認為,售電公司未來的盈利模式應該是能夠促進用戶提高用電效率,優化用電模式,並且能夠促進可再生能源等清潔能源多使用,在這些前提條件下,通過各個售電公司競爭來盈利,不能變成像普通商品那樣降價促銷手段來盈利,因為電力是特殊商品,售電公司不管是民營還是國有,在市場上的要求還是要在下一步的細則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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