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員工苦等3年 房改産權房無償換成廉租房
- 發佈時間:2015-04-12 10:05:2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孫毅
自聽説住房困難得到政府關注而被列入政府保障房建設計劃後,破産國有企業青海光明化工廠700多戶困難職工每天都盼著能早日住上新房。然而三年多的等待之後,一項旨在解決職工住房困難問題的民生工程,卻變成了“民怨工程”。
無償交出産權房最終換來廉租房
位於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老爺山山坳的青海光明化工廠,于1965年建立,是我國第一家重水化工廠。1996年,光明化工廠完全破産,幾百戶留在這裡的職工和家屬生活陷入困難。
2011年,青海省政府兩次召開專題會議,決定按照整體改造搬遷、縣城就近安置的方式,新建廉租房784套,總投資7450萬元,其中國家補助、省級配套6282萬元,其餘資金由西寧市政府負責解決。
“我們很感動,天天盼著能夠住進新房,但是當我們看到分配方案時,心都涼了。”下崗職工楊春生説。
楊春生告訴記者,根據大通縣委、縣政府的《原光明化工廠生活區遷建安置方案》,政府用來安置的房屋性質是廉租房,並對他們原有的自有産權的房屋進行無償徵收。
“原來的房子雖然小、雖然破,但那是産權房,房産證、土地使用證都是齊全的,改造以後怎麼性質就變成了廉租房?”65歲的老職工劉淳説。
政府部門認為很合理下崗職工覺得不划算
“不利用廉租房的政策,住房改造就沒辦法落實。”大通縣住房保障和建設局局長星照華説,如果按照當時棚戶區改造的政策,補貼給每戶的資金只有1.3萬元左右,困難職工根本拿不出自籌部分的錢。
星照華説,這樣安置挺合理的,對原光明化工廠職工而言,原來房屋面積在新的安置小區給予了1:1的置換,只有超出原有面積的部分才按照成本收取房款,並承諾將來辦理房産證,也是只有超出原住房面積的部分才補繳土地收益金。
“如果對原有的老房子進行評估,折舊以後值不了幾個錢,至於土地,不能評估補償,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大通縣住房保障和建設局房産科科長丁緒紅説,職工在獲得保障房後,政府部門無償收回廠區房屋和土地的做法並沒有什麼不妥。
對此,很多原光明化工廠的職工並不買賬,“沒有考慮職工的實際情況,現在急著讓我們搬走,大家懷疑地方政府就是要利用工廠生活區和廠區的土地搞開發、掙錢。”下崗職工楊春生一邊説,一邊給記者出示了一份大通縣東部新城建設指揮部編制的《東部新城項目推介冊》。
根據這個推介冊,臨近老爺山風景區的原光明化工廠生活區和廠區土地被納入了開發規劃。
“我們廠原來的生活區佔地200多畝,加上廠區面積,超過了600畝,而現在安置我們的小區只佔了50多畝。實際上,地方政府用中央財政轉移資金建成了廉租房,還白得了一塊600多畝的土地。”不少下崗職工説。
上面的“經”雖好被下面念“歪”了
原光明化工廠的一些職工認為,他們原來的住房是有産權的,地方政府拆遷應該先進行評估、補償,同時按照國家有關破産國有企業土地處置的規定,把廠區土地收益的一部分拿出來優先救助困難下崗職工,而現在地方政府只字不提這些問題。退一步説,假如不是國家拿錢補貼進行改造,而是市場開發企業拆遷,徵收拆遷我們幾證齊全的房屋,也要進行評估、過渡安置、補償吧?
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處長冉憲山説,青海省委和政府特別重視原光明化工廠職工的住房困難,建設廉租房就是要讓這些職工儘快搬離危房。現在廉租房已經建好了,就應該儘快讓住在危舊房屋中的職工搬進去,租金可以按照職工的困難情況而定,至於職工們原有房屋的徵收,大通縣政府部門應該委託有資質的機構評估後進行補償。
“不能説老百姓搬進了新房子,老房子就得無償徵收。”西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局長李志堅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