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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潤光伏提索賠和解方案 原告股民不買賬

  • 發佈時間:2016-03-16 02:10:28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去年12月便已開庭的海潤光伏股民集體索賠案又有新進展。原告代理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3月15日,法院召集訴訟雙方庭外和解會,對於海潤光伏提出的按80%索賠金額賠付的和解方案,部分投資者已明確反對。在雙方和解失敗後,法院將於4月底做出一審判決。

  海潤提賠付80%和解方案

  該訴訟源於去年年初,海潤光伏在發佈巨虧業績公告前,公司發佈高送轉預案,三大股東高位減持逾20億元,股民成“接盤俠”。

  2015年10月23日,江蘇證監局認定海潤光伏、公司原股東紫金電子、公司原股東九潤管業、楊懷進于2015年1月23日披露的2015年利潤分配預案存在誤導性陳述及資訊未完整予以披露,予以相關各方罰款及警告的行政處罰。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在處罰公告發佈後,全國各地陸續有股民向南京中院起訴海潤光伏索賠。去年12月,海潤光伏集體索賠案在南京中院首次開庭。而在4月底這一法院審理限期前,被訴方海潤光伏也于近期提出和解方案,方案內容為按照海潤公司計算的賠償金額的80%作為以此了結索賠事宜的和解方案。

  昨日,南京中院召集雙方庭外和解,但因投資者反對,庭外和解會議僅召開1小時便告結束。投資者索賠代理律師、上海市東方康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從2015年年初至今已經過去1年多的時間,在股民受損資金沒有存款利息額外賠償的情況下,反而要按照索賠金額的80%接受上市公司的和解方案,是不合理的。

  信披違規股民索賠4000萬元

  吳立駿提出,海潤光伏提出的和解方案,賠付金額是以海潤光伏自己計算的投資者損失,這一點也存在不合理處。吳立駿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其受理了100位受損股民的委託,向法院提起了要求海潤光伏賠償股民1000多萬元的訴訟。

  而這只是發起索賠訴訟股民的一部分。新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還有多位律師代理海潤光伏索賠案。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起訴原告人數約200人,索賠金額約40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海潤光伏股東人數12.7萬人,目前已經起訴人數不足當時股東總人數的千分之二,參考同類虛假陳述案件,預計今後索賠人數將成倍增長。

  “目前看,海潤光伏的態度也很堅決,只肯按照和解方案賠償,現在只能等法院4月底的一審判決,但可以預見,如果判決不利於海潤光伏,其必將提起上訴,這將增加股民的訴訟成本。”吳立駿表示。

  因信披違規、虛假陳述,A股市場目前共有約30家公司正陷入投資者訴訟索賠案件中,部分公司的投資者一審已經勝訴,投資者獲得賠償,但目前案件仍未完結,有後續投資者仍在提起新的訴訟索賠。而今年以來,滬深兩市還有71家公司被各級監管部門處罰,這意味著今後還有更多公司將被投資者發起索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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