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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陳述後遺症頻出 30家上市公司股民索賠進行中

  • 發佈時間:2016-03-14 07:57:23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聚焦·中小投資者維權

  編者按:一年一度的3.15即將到來。在過去的一年,相關監管部門對侵害中小投資者權益的上市公司,進一步加大了執法力度。作為新聞媒體,我們也積極為維護中小投資者權益鼓與呼,以盡綿薄之力。希望未來,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可以得到更多的保障。

  ■本報記者 桂小筍

  上市公司此前虛增利潤、財務造假等問題隨著證監會的處罰下發,引發了新的“虛假陳述並發癥”。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股東網資訊統計得知,目前,有30家A股公司因此前的虛假陳述正在陷入投資者訴訟索賠的過程中,其中,有不少公司的投資者一審已經勝訴,投資者獲得賠償,但目前案件仍未完結,有後續投資者仍在提起新的訴訟索賠。

  追溯時間較長

  從已披露的資訊中可知,這些被投資者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的上市公司,所發生的案件時間都較長,而這也為徵集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增加了難度,“由於上市公司違規的時間跨度較長,有的投資者甚至都不記得自己買過這家公司的股票”。有證券律師在和《證券日報》記者交流時表示。

  不過,上市公司的虛假陳述東窗事發之後,依舊有不少投資者循聲找來,要求賠償。

  例如,華鑫股份2013年9月2日收到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儀電集團”)轉來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儀電集團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儀電集團通過直接持股以及通過上海興正投資發展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興正投資”)持股上海敏特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敏特投資”)、上海華銘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銘投資”),對敏特投資、華銘投資具有股權控制關係。此外,儀電集團對敏特投資、華銘投資的人事、財務、投資決策均有控制權。 2008年5月份,儀電集團與儀電集團本部工會簽訂《委託持股協議》,儀電集團本部工會以代持有的方式持有儀電集團對興正投資100%股權。 2008年6月2日,儀電集團與敏特投資、華銘投資合計持有“上海金陵”股權比例7.59%(其中儀電集團直接持股0.43%),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儀電集團應當予以披露。2008年6月3日,上海市國資委將所持“上海金陵”股權轉至儀電集團名下後,儀電集團與敏特投資、華銘投資合計持有“上海金陵”股權比例為24.95%(其中,儀電集團直接持股17.71%),儀電集團仍未對合計持股情況進行披露。2010年5月10日,敏特投資將所持“上海金陵”股票通過大宗交易轉讓給儀電集團。

  鋻於這些事實,證監會對儀電集團進行了處罰。隨後,投資者開始進行訴訟索賠,從股東網顯示的情況可知,目前此案維權仍在進行中。

  華鑫股份並不是個案,神開股份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財務會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而被處罰,此後,首批投資者的維權案件已經2015年4月份開庭審理完成,當年8月份,一審已勝訴,投資者獲賠,目前,符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依舊可以訴訟要求賠償。

  年內被處罰公司新增71家

  從這些上市公司違規的情況來看,虛增利潤、隱瞞關聯關係等重大財務問題時有發生。不過,隨著監管部門不斷加強執法力度,越來越多存在違規行為的上市公司被“揪”了出來。

  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今年以來,兩市有71家公司被各級監管部門處罰(按公告發佈時間順序)。不過,這些公司中,只有5家公司被處以罰款,且金額最高者也僅為62萬元,大多數公司,只是被通報批評、警告、行政處罰等。

  當然,在這些公司中,不乏兩市著名的“妖股”。例如,今年3月份,山水文化公告稱,公司股東鐘安升在2016年2月1日至2月3日、2月17日等4個交易日中通過個人證券賬戶持續購買山水文化股票,截至2月17日收盤,累計持有山水文化股票佔公司發行股份的5.45%。鐘安升在個人持股比例達到5%後,未在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未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提交書面報告,也未停止買賣該上市公司股票。

  同時,鐘安升在2016年2月17日持有山水文化股份5%後,又于當日賣出山水文化股票,上述買入和賣出股票行為因間隔未超過6個月構成短線交易。公司股東鐘安升、連妙琳、連妙純、侯武宏、鄭俊傑于2016年3月4日分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監管法律法規。

  有證券律師介紹,上市公司的被立案調查,如果經監管部門查證構成虛假陳述,則投資者可以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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