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通報廣東揭陽市環保違法嚴重
- 發佈時間:2016-01-11 00:29:4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環保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官方網站近日公佈了對廣東揭陽市環保綜合督查情況。督查指出,揭陽市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全市環境監管和污染治理水準低、難度大,面臨的環境違法問題非常突出。
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於2015年6至9月對廣東省揭陽市開展了環保綜合督查。
一是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形勢嚴峻。“十二五”前4年,揭陽市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僅分別完成“十二五”減排任務量的21.4%和16.7%,離目標要求相差甚遠,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進展嚴重滯後。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落實不夠。揭陽市大氣污染防治各部門間聯繫不夠緊密,基層監管能力較弱,露天焚燒垃圾屢禁不止,工地揚塵、泥頭車遺撒等問題突出。黃標車和老舊車輛淘汰工作進展緩慢。
三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足。練江揭陽(普寧)段大多為黑臭水體,污染嚴重長期未得到改善,偷排廢水、非法處置污泥等問題突出。飲用水源地安全存在較大隱患,部分水源保護區內有採砂、垃圾堆放點以及畜禽養殖等違法項目,重要的飲用水源地榕江南河和引榕幹渠水質均未達到環境功能區划水質目標。
四是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後。揭陽市2014年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僅為37.8%,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率72%,“十二五”期間污水處理廠建設僅完成規劃任務的16%,遠不能滿足城鎮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處理處置的要求。
五是部分行業和企業環保違法問題突出。建設項目違反環評和“三同時”制度的情況大量存在,現場檢查的造紙企業中超過50%的企業存在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擴建的違法行為;兩家大型鋼鐵聯合企業違法建設,污染治理設施未建成長期違法生産、違法排污;大量小紡織印染、涼果、造紙、五金等家庭作坊式企業沒有污染治理設施或者治理設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偷排、直排行為。
六是地方政府和部門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夠。揭陽市尚未出臺明確地方黨委和相關政府部門環境保護職責的系統性文件,尚未建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責任體系,未對污染防治和減排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和部門嚴格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