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原主任(正處級)黎曉濤案浮出水面,東江環保也牽涉其中。新京報記者獲悉,黎曉濤被指收受東江環保陳某生(2008年至2014年在東江環保任副總經理、總經理)賄賂人民幣26萬元。
1月7日,東江環保相關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此事並不牽涉現任高管。
在此之前的2018年8月,東江環保公告,公司涉嫌單位行賄問題被立案調查。截至本公告日,該事項仍在調查過程中,尚未有結論性意見。
東江環保捲入黎曉濤受賄案
據新京報1月2日報道,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公室原主任(正處級)黎曉濤案在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已一審宣判,黎曉濤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移送的涉案贓款共計人民幣312.35萬元、港元9萬元、美元2萬元,予以沒收。
根據新京報記者于裁判文書網看到的黎曉濤案相關文書,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黎曉濤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317.85萬元、港元9萬元、美元2萬元、購物卡價值人民幣5.5萬元,價值人民幣432萬元的公司股份,為他人謀取利益。其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江環保公司)陳某生賄賂人民幣26萬元。
據悉,2008年至2014年間,陳某生在東江環保公司任副總經理、總經理,請時任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被告人黎曉濤加強對産廢企業的監管檢查以增加公司業務量,並希望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在對東江環保公司的日常檢查和監管中予以關照,被告人黎曉濤同意,並9次收受陳某生給予的賄賂累計現金人民幣26萬元。其中,2008年至2010年春節和中秋共5次收受錢款,每次2萬元,計10萬元;2011年春節收受3萬元;2012年收受5萬元;2013年春節收受5萬元;2014年中秋收受3萬元。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落馬官員黎曉濤除了被指直接收受東江環保賄賂之外,還與東江環保在其他方面産生交集。
比如,2016年初,被告人黎曉濤任深圳市東深水源保護辦辦公室主任期間,犯罪嫌疑人王某1請求被告人黎曉濤幫忙協調東江環保公司,希望犯罪嫌疑單位博安達公司能夠承接該公司資訊化項目,犯罪嫌疑人王某1為此給予被告人黎曉濤現金美元1萬元。
據新京報記者此前證實,王某1為原新三板掛牌企業、環保執法系統巨頭博安達公司創始人王恒儉。
此外,2006年10月,原金威啤酒公司同事黃某方請求時任深圳市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被告人黎曉濤為其協調支隊管理對象東江環保公司的關係,以便承接東江環保公司的污泥轉運業務。被告人黎曉濤同意並向時任東江環保公司副總經理的陳某生打了招呼,黃某方及其朋友鐘某青遂承接到上述業務。為感謝被告人黎曉濤的幫助,黃某方將自己在污泥轉運業務所獲利潤的一部分作為賄賂款給予被告人黎曉濤。被告人黎曉濤收受黃某方賄賂10次,共計人民幣41萬元。
據介紹,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於1999年,被稱為國內唯一深港兩地上市環保企業。據悉,東江環保主要經營工業危險廢物處理的業務,配套發展市政固廢處理業務,並且延伸至廢舊電器的拆解與回收領域,充分發揮完整産業鏈優勢,力爭成為全能固廢處理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環保服務、為城市廢物管理提供整體解決方案。
東江環保公告顯示,公司曾有一名高管名叫陳曙生。
簡歷顯示,陳曙生1966年8月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高級工程師。陳先生1988年至2001年就職于江西省稀土研究所(江西金世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加入公司,自2005年6月任公司董事,並自2012年10月後任公司總裁,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工作。
在公開報道中,陳曙生被稱為東江環保聯合創始人,主管技術的靈魂人物。
創始人張維仰2015年被調查
這並非東江環保首次捲入案件。
早在2015年10月,東江環保公告,接到本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董事長張維仰先生家屬的通知,張維仰先生目前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截至目前本公司無法直接與張維仰先生取得聯繫,且本公司未收到任何涉及本公司調查的通知或被有關部門要求協助調查。
據介紹,1965年7月,東江環保創始人張維仰出生於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東水鎮。20歲時,張維仰來到深圳打拼進入環衛部門,每天與垃圾、廢品和廢液打交道。1999年,張維仰成立東江環保,2003年在港股創業板上市。2012年,東江環保登陸深交所中小板,實現了兩地同時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8月,東江環保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本委決定對東江環保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單位行賄問題立案調查。根據東江環保其後回復交易所公告,根據深圳市羅湖區監察委員會要求,因涉及事項仍在調查過程當中,根據相關規定,現階段有關具體情況不宜對外公開。
東江環保強調,經公司向深圳市羅湖區監察委員會了解以及根據深圳市羅湖區監察委員會調取的證據材料,《立案決定書》中涉嫌的單位行賄問題係2014年前發生。
在創始人張維仰案發後,東江環保表示,鋻於董事長目前不能履行職責並考慮到本公司持續經營和業務發展的需要,且本公司副董事長馮濤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不履行董事長職務,經過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本公司董事、總裁陳曙生先生在張維仰先生不能履行董事長職務期間代為履行董事長職責。
值得注意的是,伴隨著東江環保實控人被查,這一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也發生變化,廣東國資相應進入。
2016年7月,東江環保公告,張維仰先生將其持有的公司60682871股股份(佔公司股本總額的6.98%)協議轉讓給廣晟公司。大約同時,東江環保收到公司董事長張維仰提交的書面辭職報告,張維仰因個人原因提出辭去公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職務,同時一併辭去董事會戰略發展委員會、提名委員會相應職務,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作為東江環保的又一“靈魂人物”,到了2017年,陳曙生的任期屆滿。東江環保2017年公告,陳曙生的總裁職務任期已屆滿,其將不在公司擔任總裁及其他高管職務。經公司董事長提名,同意聘任李永鵬為公司總裁,任期三年,至第六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責任編輯:張倩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