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2日訊 (記者 張海蛟) 12月7日,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發佈《湖北省建設行政處罰決定書 鄂建罰字〔2018〕50號》對天立不動産(武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立不動産”)作出行政處罰。
天立不動産開發的鈺龍金融廣場建設項目,于2014年12月15日通過了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審查,其建築面積為110933平方米,地下4層地上53層,結構高度225.05米;相應的施工圖于2018年1月31日通過圖審機構審查。
2016年至2017年間,天立不動産修改了建設方案,其建築面積修改為100436.82平方米,結構高度修改為208.05米、地下4層地上52層,修改了結構核心筒樓梯電梯位置,結構轉換層由38層變更為31層。
上述修改未經規劃主管部門核準,擅自組織結構圖設計,其結構施工圖未按規定接受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審查,未經圖審機構審查,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於2016年6月18日,使用未經審查的施工圖組織施工,截止2018年10月19日已經施工至地上19層。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2年建設部令第111號)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依據上述規定,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天立不動産處以20萬元罰款。
鈺龍金融廣場位於武漢市漢口建設大道745號,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與中信實業銀行之間,地理位置優越,處於武漢市金融及商業發展中最繁華的地段——武漢市江漢區建設大道與新華路交匯處,為武漢CBD核心區域,項目西與新世界百貨商場相鄰,北為建設大道,東為新華路,南臨新華小路。
天立不動産成立於1997年12月22日,隸屬於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星股份”,股票代碼:000926)。天立不動産股東結構為:福星惠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星惠譽”)持股71.58%,認繳出資12164萬元;武漢鼎中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持股28.42%,認繳出資4829萬元。福星惠譽是福星股份全資子公司。
福星股份2018半年報顯示,鈺龍金融廣場項目狀態為在建,權益比例為71.58%,佔地面積為1.21萬平方米,計容建築面積為10.09萬平方米,預計總投資金額24.50億元,實際投資金額9.49億元。
1999年6月18日, 福星股份于1999年5月26日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人民幣(A)股5,500萬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2007年10月22日,經深交所核準,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行業變更為“房地産業”。
截至昨日收盤,福星股份報6.42元,總市值為61.79億元。
以下為全文:
湖北省建設行政處罰決定書 鄂建罰字〔2018〕50號
鄂建罰字〔2018〕50號
天立不動産(武漢)有限公司:
經查,你單位開發的鈺龍金融廣場建設項目,于2014年12月15日通過了我廳組織的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審查,其建築面積為110933m2,地下4層地上53層,結構高度225.05m;相應的施工圖于2018年1月31日通過圖審機構審查。2016年至2017年間,你單位修改了建設方案,其建築面積修改為100436.82 m2,結構高度修改為208.05m、地下4層地上52層,修改了結構核心筒樓梯電梯位置,結構轉換層由38層變更為31層。上述修改在未經規劃主管部門核準,擅自組織結構圖設計,其結構施工圖未按規定接受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審查,未經圖審機構審查,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於2016年6月18日,使用未經審查的施工圖組織施工,截止2018年10月19日已經施工至地上19層。
依據《超限高層建築抗震設防管理規定》(2002年建設部令第111號)第十七條規定:“建設單位違反本規定,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作出罰款二十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限你單位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上述處罰款項執行完畢,罰款繳交手續到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計劃財務處(武漢市中南路12號建設大廈2411室)辦理。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自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六個月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6日
(責任編輯:楊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