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層要明確規範高送轉行為,如上市公司送轉股比例不得超過公司業績增長的比例,同時送轉股最高比例不得超過10送轉10股。
近日,2017年業績下滑的富邦股份帶病高送轉,廣受市場質疑。高送轉方案推出後,富邦股份的股價近日也坐上了過山車,由此引發的風險漸漸凸顯。
目前正是上市公司業績快報及利潤分配預案的公佈期。作為創業板公司的富邦股份于1月8日發佈公告,該公司預計2017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盈利8100萬元-6400萬元,同比下降5%-25%。與此同時,該公司也推出了每10股轉增8股派發現金紅利1.00元(含稅)的高送轉預案。受高送轉的影響,次日該公司股票走出“一”字漲停板的走勢。
一邊業績下滑,一邊卻又推出高送轉預案並引發股價的漲停,富邦股份的高送轉行為自然難逃市場的質疑。
值得關注的是,“帶病”高送轉的富邦股份又恰逢股東清倉減持。一方面去年12月20日富邦股份公告顯示,正鴻發展已減持124萬股公司股份,還剩餘176萬股正在減持。另一方面是,去年12月22日,董事長王仁宗倡議員工積極買入公司股票;同時,去年12月25日晚間,富邦股份公告稱,王仁宗基於對公司價值和團隊的認可,擬自公告日起增持公司股票400萬元至1000萬元。也正因如此,富邦股份此番高送轉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實際上,從去年4月份起,證監會就加強了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的監管。2017年12月1日,為防止上市公司借2017年年報之機進行“濫送轉”,證監會再次給上市公司“打預防針”。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提醒投資者警惕高送轉遊戲陷阱,表示證監會將持續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保持高壓監管態勢,加大對上市公司推出高送轉方案的問詢力度,強化與二級市場交易核查的監管聯動,加強對高送轉上市公司的現場檢查。
在管理層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持續保持高壓監管態勢的背景下,卻依然出現富邦股份帶病式高送轉自然引發關注。
那麼,富邦股份為何還要在業績下滑的情況下推出高送轉預案呢?筆者認為,這與該公司心存僥倖有關。首先,該公司將送轉股的規模控制在10送轉10股之內,只是10轉增8股,距離監管瞄準的目標——10送轉10股及以上的“高送轉”還有空間,所以,富邦股份可能對推出10轉增8股的方案頗感心安理得。
其次,儘管管理層加強了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的監管,但也沒有明確阻止業績下滑公司進行高送轉。在這種情況下,在利潤分配問題上擁有自主權的上市公司,自然也就可以提出送轉股的分配預案出來。既然上市公司提出高送轉預案的行為本身並不違規,公司出於多方利益考慮自會選擇高送轉。至於預案會不會引來管理層的干預,能不能最終得以實施,並無十分把握。
也正因如此,這就需要管理層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持續保持高壓監管態度,並不斷完善制度建設。目前,管理層將主要監管的目標瞄在了10送轉10股以上的高送轉行為上,如此一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難免有上市公司會鑽空子,把送轉股的比例控制在10送轉10股以下,逃避監管部門的監管。
所以,在這個問題上,管理層需要對上市公司高送轉行為有一個明確説法,有一個細化具體的指導意見,而不僅是限制在10送轉10股、20股或8股上。比如規定,上市公司送轉股比例不得超過公司業績增長的比例,同時規定上市公司送轉股最高比例不得超過10送轉10股,如此一來,像富邦股份這種業績下滑的公司自然就不能高送轉了,哪怕10送轉1股也不行,業績下滑公司高送轉的漏洞就會因此而被堵上。
□皮海洲(財經評論人)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