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市委領導信箱”中,有多位市民對上海地區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發出問詢和提出建議,“上海市接下來有沒有傾向於二胎政策的購房政策?接下來有沒有調整認房又認貸政策的計劃?”對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統一回應稱,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一是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二是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則統籌研究針對特殊群體、特殊區域的房地産調控政策,人民銀行根據市政府相關要求,配合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