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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試水鮮 14天內鮮食商品可以“任性”退貨

  • 發佈時間:2015-05-19 07:31: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肖丹  責任編輯:金瀟

  從超市買了一條魚,端上飯桌以後才發現魚不新鮮,回去找超市退貨多半沒戲。一般來説,水果、肉類、水産等産品如無品質問題,超市都會明確表示不在退換貨範圍內。但最近,京城有超市打破了這種局面,購買14天之內的鮮食商品可以“任性”退貨。儘管聽上去是個好消息,但仍有消費者擔心商家會把退貨重新上架銷售。

  從4月16日起,沃爾瑪在北京12家店推出了“14天內鮮食商品100%退款”服務,顧客如對已購買的生鮮商品有任何不滿意,均可于購買後14日內,憑小票或超市磅秤標簽進行退貨,超市將100%退款。

  北京晨報記者購買了一盒包裝好的香菇,拿到顧客服務中心進行詢問。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是屬於公示的鮮食商品,都可以在購買後的14天內進行退貨,消費者需要憑小票或者稱重標簽進行辦理。至於需不需要帶實物,這位工作人員似乎有些拿捏不準,“應該是需要吧。”但記者追問如果香菇已經吃掉一半才發現問題是不是也能退,她則給出了肯定的回答。而此項新政剛開始實施時,記者的一位朋友購買的水果味道有些酸,她無實物退貨成功。“他們只問了我原因就給退了,在標簽上標注了理由是‘太酸’。”

  對於商家這一舉措,消費者的反應普遍呈現“三部曲”,先是不敢相信,繼而非常歡迎,然後又質疑能否堅持下去。但也有消費者持觀望態度,牛先生擔心兩件事,一是會不會有消費者惡意退貨。另外,他更關注退貨後的商品如何處理,若是有人惡意在退回商品中做手腳,如果再上架銷售的話勢必會引發食品安全事件,即便不是故意,很多鮮食類商品離開超市後就無法保證其正確儲存方式,同樣會引發品質問題。對此,記者向超市的工作人員詢問後得知,所有退貨將會被銷毀。

  截至發稿,超市方面表示不方便透露“14天退貨”舉措實施一個月來的退貨率,“比較平穩,沒有出現惡意退貨現象”。超市方面告訴記者,每一單退貨工作人員都會進行記錄,上傳到總部系統中進行數據分析,如果某一個品牌經常被退貨,會約談相應的供貨商作出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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