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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對以房養老認同度不高 專家稱更適合小眾

  • 發佈時間:2015-04-15 08:41: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牛穎惠  責任編輯:時習

  以房養老保險你能接受嗎

  以房養老保險試點啟動10個月後,終於落地生根。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漢三地4戶家庭5位老人正式簽訂“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産品投保單。受我國傳統養老觀念影響,以房養老保險試點以來爭議不斷,目前市民對此認同度也還不高,在保險專家看來,以房養老作為一種居民養老方式的補充,更適合小眾群體。

  □新聞事件

  以房養老保險正式落地

  由於與中國老百姓傳統的“兒女養老”觀念不同,“以房養老”在中國一直頗受爭議。

  2014年6月,中國保監會出臺《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標誌著全國以房養老保險試點正式啟動;當年7月1日,武漢與北京、上海、廣州作為首批試點城市,開始推進試點;2015年3月23日,中國保監會批復了幸福人壽《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A款)》保險條款,國內首個“以房養老”保險産品面世。4月10日,北京、上海、武漢三地4戶家庭5位老人正式簽訂“幸福房來寶”保單。

  作為首家參與以房養老的保險公司,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採訪時顯得頗為謹慎:“産品剛剛開始推廣,雖然首批參保用戶不多,但是在活動當天,現場有很多老年人對這款産品表示出了濃厚興趣,這些有意向的市民未來都有可能成為我們的客戶。”

  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發售的“幸福房來寶”産品,在試點期間實行“三優先”的原則,孤寡失獨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齡老年群體可優先購買該保險。

  房價下跌不影響保險金額

  該款産品為非參與型(險企不參與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投保範圍為年齡為60周歲(含)至85周歲(含)之間的自然人。在投保時,投保人與幸福人壽約定基本養老保險金額,該金額基於所抵押房屋的評估價值,並在考慮抵押房屋的折扣、長期預期增值、預期的被保險人平均生存年限、利率、終身給付的成本等因素後確定。

  對於公眾最為關注的房價變動和房屋收益問題,“房來寶”産品條款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不參與分享房産增值收益,但承擔房屋價格下跌風險和長壽給付風險。也就是説,投保後,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的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老人身故後,險企處置房産所得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費用,剩餘部分返還給老人的繼承者。此外,保險公司還在一定程度內承擔投保人長壽帶來的超額給付。

  由於産品比較複雜,保監會要求幸福人壽在使用上述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時,應加強銷售管理,明確説明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合同解除等事項,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保險合同。同時,該産品還設置了30天的“猶豫期”,比一般保險産品10天的猶豫期延長了“反悔”時間。

  □市場反應

  簽約者十分有限

  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首批簽約客戶中,北京的黃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費先生對以房養老政策關注已久,“去年以房養老新聞出來之後,就有客戶主動聯繫我們”。該負責人還表示,“首批投保的客戶有像上述三位老人一樣的無子女老人,也有像武漢朱先生和太太這樣有子女的老人”。據介紹,自幸福房來寶獲批以來,公司客服人員不斷接到諮詢電話。

  談及為何會選擇這個産品,上海的費先生表示,自己和太太希望可以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裏,按月領取一筆養老金,改善老年生活品質,同時有充裕的資金在身體條件良好的情況下外出旅遊散心。

  雖然家庭情況不同,但同樣參與試點的朱先生則是在子女的完全支援下投保的,家人很認同以房養老的理念,認為投保以後相當於把房子價值提前變現,老人可以多一份養老金,年輕人也就減輕了負擔,全家人都受益。

  不過記者也注意到,此次簽約的消費者數量十分有限,到目前為止僅4個家庭、5位客戶。有保險專家表示,以房養老保險更適合小眾群體。

  市民認同度不高

  受我國傳統養老觀念影響,大部分老百姓對於以房養老的認同度不高。家住朝陽區常營附近的佟阿姨今年60歲,談到以房養老,她覺得難以接受。“我百年以後,家裏的房子肯定要留給子女的。”佟阿姨認為,北京房價高,所有人都在拼命攢錢買房子,如果把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身故後,保險公司就會獲得抵押房産處置權,還不如留給自己的子女處置。

  市民任先生也認為,如果子女無暇照顧,父母年紀大了以後可以送到養老院,至於家裏的房産只要租出去就可以,“到時候住養老院也要花錢,出租房子的錢正好付養老院的錢,還有人照顧,總比把房子留給保險公司合適。”

  還有不少網友認為,現在試點以房養老保險的四座城市都是一線城市,生活消費偏高,老了以後完全可以把手裏的房産租出去或者賣掉,到時候在二三線城市養老。

  不過,也有消費者認為,參與以房養老的消費者提前預判經濟通縮,鎖定月收益,是觀念超前的表現。

  □專家觀點

  養老方式的必要補充

  “補充養老方式是我國社會發展的必然需要。”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保險係教授庹國柱表示,目前我國最主要的養老方式以家庭養老為主,近幾年逐漸開始普及居家養老的觀念。因為有不少老年人不願意去養老院,因此通過以房養老將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需要提供服務,只需要提供固定的資金。

  庹國柱認為,雖然以房養老的市場十分有限,但仍然是一種必要的補充,以房養老作為政府養老的補充部分,更適合擁有兩套或兩套以上房産的,無子女或者不涉及遺産繼承問題的老人。

  對於試點公司僅幸福人壽一家,庹國柱表示,由於我國房地産未來趨勢還不太確定,對保險公司來説有一定經營風險。此外,保險公司在以房養老方面的經驗比較有限,據他了解,目前包括中國人壽在內的保險公司都在積極推進中。

  被稱為是中國以房養老倡導者的幸福人壽原董事長孟曉蘇曾公開表示,以房養老只是對社會養老方式的一種補充,豐富了老年人的養老選擇,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目前條款對消費者有利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目前社會上比較流行的養老方式有養兒防老、保險養老、存款養老等,以房養老在國際上運用比較成熟,但在中國起步較晚,真正實施起來還需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郝演蘇認為,雖然國家政策上大力提倡,實際上具體操作起來還比較困難,另外房屋的價值不好估算,還涉及産權年限的問題,以房養老實際上還存在很多難點。

  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表示,國人觀念是以房養老發展的一個“瓶頸”,房子歷來作為家庭財産傳續,如果抵押給保險公司,子女就繼承不了。

  王國軍認為,從目前條款來看,以房養老保險對消費者有利,風險都推給保險公司承擔。隨著消費者對這一新生事物的慢慢了解,條件適合的家庭會去嘗試。

  □釋疑

  什麼是“以房養老”保險?

  指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屋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居住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屋處置權,處置所得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費用,剩餘部分返還給老人的繼承者。

  養老金大概能領多少?

  根據“幸福房來寶”的保險費率表計算,以70周歲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險價值為500萬元的房産為例,扣除相關管理費用後,每月老人拿到手的養老金約為1.85萬元左右。

  想要中途退保怎麼辦?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産品的猶豫期為30個自然日。如果簽訂正式保險合同後,被保險人中途退保則按照相應的保險合同,支付一定的違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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