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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版“以房養老”進入承保倒計時

  • 發佈時間:2015-04-15 07:57:08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崔啟斌 陳婷婷  責任編輯:劉波

  隨著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産品的落地,其承保也進入倒計時。近日,北京、上海、武漢三地4戶家庭5位老人正式簽訂“幸福房來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産品投保單。如果在隨後的核保等環節順利通過,這些老人將成為國內“以房養老”保險産品的首批客戶。

  作為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的發起方,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投保到最終承保,大約需要兩周的時間。因為在客戶簽訂投保單後,幸福人壽將進行房屋評估,根據評估機構提供的房産價值進行養老金測算,客戶認可養老金測算,填寫投保單及相關協議。而後公司開展盡職調查,盡職調查結束後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公證,最後承保。

  此外,北京商報記者還注意到,由於這一産品與普通的人身險産品相比較為複雜,幸福人壽將猶豫期設置得較長,為30天(普通産品猶豫期為10天),也就是説老年人投保後30天內退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失。

  近年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援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新“國十條”鼓勵保險業創新養老保險産品服務,2014年6月,保監會發佈《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宣佈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時隔9個月,首款保險版“以房養老”産品正式出爐,今年3月27日,保監會批復了幸福人壽的“以房養老”保險條款。

  所謂保險版“以房養老”,實則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模式,即擁有房屋完全産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産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故。根據“幸福房來寶”的保險費率表計算,以70周歲的男性老年人,有效保險價值為500萬元的房産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費(一年約3萬元)和保單管理費,每月老人拿到手的養老金約為1.85萬元左右。

  “投保後老年人即可終身領取固定養老金,不受房價下跌的影響;公司在一定限度內承擔投保人長壽帶來的超額給付。”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表示,“幸福房來寶”根據投保老人的年齡、房屋價值、房屋預期增值、性別等因素計算養老金額度,評估是一次性的。其優勢在於養老金額裏已考慮房屋預期增值收益;保險公司抵押房屋所得在償還養老保險、扣除利息等費用後仍有剩餘,將返還給老人的繼承人。

  對於保險版“以房養老”未來的市場前景,有保險專家指出,目前大約有佔老齡人口比重10%的無子女家庭和“失獨家庭”本來就沒有把住房傳給子女的需要與可能,很可能是保險版“以房養老”的目標人群。

  對此,幸福人壽上述負責人表示,將優先考慮孤寡失獨老人、低收入家庭、高齡老年群體。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首批客戶中北京的黃女士、康先生以及上海的費先生沒有子女,從去年看到“以房養老”試點的相關新聞就主動聯繫幸福人壽,並一直密切關注進展,希望儘快投保。有保險專家指出,“以房養老”屬於小眾類保險産品,不過也增加了一種養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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