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團購投訴呈井噴式增長 網友:説好的都不算數
- 發佈時間:2015-10-13 15:13:00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金瀟
越來越多的市民選擇上網團購消費,然而在實際消費中,不少團購網站承諾的服務卻變了樣兒。記者從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市工商分中心了解到,過去一個月,12315接到的有關網路團購的投訴較上月增長了66.59%,呈現“井噴”狀態。
遊玩
40%
旅行社私自加價多
過去一個月,12345接到的團購投訴中,排在首位的是遊玩,超過了總數的4成,包括旅行團、景點門票等娛樂項目。被投訴最多的景區是位於房山區一家薰衣草莊園,共有3名遊客投訴,稱他們在不同的團購網站訂購了這個景區的門票,到場後,工作人員卻加收了15元,才讓進門。有意思的是,工作人員加價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説“旺季要漲價”,有的説“因為景區裏多了蹦床的設施”,還有的説“因為景區裏多了舞獅子等項目”。這個景區平時的門票價格為30元,十一假期漲到了50元,但是在團購券裏並沒有寫假期會漲價,完全屬於景區自行加價。
此外,近20名遊客投訴,他們在不同的網站,團購了“正規”旅行社的旅遊線路。出發後,導遊向他們每個人加收了100至200元,理由是有“自費項目”、“堂會錢”、“雜技表演費”,如果他們不交錢,就會被趕下旅遊車,但是當初團購時,網站承諾並無額外的自費項目。
餐飲
30%
使用團購餐券限制多
僅次於遊玩的投訴是餐飲,約佔三成,問題包括:餐館關門或以各種理由拒絕消費者使用團購券;使用團購券就餐後,必須再加錢;使用團購券,卻不能開發票;團購券上説可以使用包間,實際消費卻不讓用。
市民羅先生團購了望京一家餐館的餐券,網站並沒有約定不能自帶酒水。結賬時老闆説自帶酒水不能使用團購券,於是羅先生不得不刷信用卡結了賬。結賬後羅先生發現,結帳單裏多了一瓶220元的白酒,他當即提出質疑,但是餐館提供不了點餐的底單,他只能吃了啞巴虧。
住宿
15%
假期難使團購券
約15%的市民投訴,他們在團購住宿券時,遇到的問題包括:酒店臨時取消訂單,不讓入住;節假日突然不許使用團購券;假期使用團購券入住,需加價;還有網站承諾團購券可以“隨時退”,實際上卻難以退款。
十一期間,外地遊客冷先生團購了豐台南苑的一家賓館,他和賓館聯繫驗證了團購券密碼,預訂了一個房間。但是,下飛機後,他卻接到了賓館電話,稱房間沒了。市民楊先生團購了4張山東日照一家快捷酒店的券,購買時網站上註明“節假日通用”,但是十一假期,楊先生給酒店打電話預訂房間時卻被告知,節假日團購券不能使用。
提醒
團購謹防仨陷阱
據工商部門分析,目前網路團購有三大陷阱。一,提供團購服務的經營者停止經營或網站本身無法按承諾提供服務;二,團購網站未履行“未消費或消費不滿意可以無條件退款”承諾;三、消費者與網站就團購條款有爭議,如團購網站設立消費券有效期,消費者就消費券過期不可使用、不可退款有異議等。
12345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國旅、中青旅等大型國有旅行社根本不做北京一日遊項目,如有遊客通過所謂的官網看到了團購的一日遊,基本屬於非法一日遊。根據國家旅遊局規定,投訴旅行社需提供合同和發票。因此,遊客可以在事發90天內,帶著合同和發票等填寫投訴登記表;也可以將材料複印,再寫一份詳細的事情經過,郵寄到旅遊局質監所。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8號旅遊大廈802室,郵碼:100022,如郵寄必須郵寄複印件,並保留好原件。
此外,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市工商分中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進行網路團購時,要選擇大型、有信譽保證的團購網站;購物前先檢查網站是否有ICP備案;團購時要注意查看團購券使用規則,注意有無時間、地點限制,是否有“未消費無條件退款、過期未消費自動退款等”,確保自己利益不會因為商家變卦或消費券過期而受到損失。團購結束後,還要保存好團購憑證,一旦發生消費權益被侵害的情況,及時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