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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發現調料包有異物 向今麥郎索賠450萬被刑拘

  • 發佈時間:2015-08-03 09:41:01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潘毅 黃娜 劉琳  責任編輯:金瀟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去年12月,黑龍江的貨車司機李海峰在去往長春送貨途中,購買了4包今麥郎速食麵充饑。打開包裝後,發現醋包裏有明顯異物,並且四包速食麵的保質期都已過將近一年。李海峰據此向今麥郎公司索要450萬元人民幣的高額賠償,隨後今麥郎公司報警,李海峰被河北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為由立案偵查。那麼到底是維權,還是敲詐呢?

  李海峰的母親谷玉秋回憶,兒子在去年冬天一次送貨過程中購買了四包今麥郎速食麵,在吃完一包後,感到身體不適:

  谷玉秋:就摸著醋包裏有東西,撕開醋包發現有硬片,他就扔了硬片,就吃了。沒等開到長春就腹痛腹瀉,到長春又打開一包,這包裏面有五六塊結晶,他一看生産日期是一三年七月份的。

  李海峰隨後撥打了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對方以過期食品不接受投訴為由拒絕了維權申請。沒能投訴成功的李海峰選擇了自己維權。今年1月19日,李海峰在網上聯繫到了兩家第三方檢測機構,兩家機構的檢測結果顯示,醋包內汞含量超標4.6倍。

  李海峰方面透露,今麥郎曾表示賠償李海峰7箱速食麵和電話費用,但他沒有接受,表示“今麥郎侵權成本太低”,以“懲罰性”為目的提出了300萬元賠償額,後追加至450萬元。高額賠償也成為今麥郎方面報警的主要原因。

  記者:咱們為什麼選擇報警這一步呢?

  今麥郎集團辦公室主任蘆海英:因為他向公司提出來,需要拿出五百萬。

  而李海峰的母親谷玉秋則稱,高額賠償是自己的主意,與李海峰無關:

  谷玉秋:他要的300萬,這450萬是我衝他們要的,化驗報告出來,今麥郎服務人員打電話問我,我説我不是隨便要的五百萬,為的消費者,算是聲張正義吧,我就衝你索賠五百萬。

  3月27日,今麥郎相關負責人報警稱:接到綏化市明水縣李海峰電話,投訴今麥郎速食麵醋包內含有玻璃,後行銷部和其多次溝通,李海峰稱醋包內使用工業鹽,向今麥郎索取高額賠償。5月29日,河北邢臺市隆堯縣公安局以李海峰涉嫌敲詐勒索罪為由立案偵查。

  天價索賠到底是否等同於敲詐勒索?消費者的維權行為“過度”與否到底該如何界定?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分析:維權過度不是一個法律問題,這是一個判斷。如果説你達不到目的,採取脅迫的手段,要挾對方或迫使對方支付這些錢,那就構成敲詐勒索了。所以構不構成敲詐勒索,要結合他的行為,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採取的威脅或脅迫的手段,這個應該由相關部門根據事件的真實情況來鑒定。

  在李海峰維權過程中,兩家第三方檢測機構所提供檢驗報告成為其索賠的依據,蘆海英錶示,不認可李海峰的兩份檢驗報告,今麥郎方面正在進行相關檢驗工作:

  蘆海英:這些我們在做一些送檢,包括檢驗的結果,包括對方,就是他所投訴的檢驗機構,他給我們出具了他的檢驗報告,他的報告是不具有資質的,他不能檢驗這些東西。

  消費者在維權過程中提出的高額索賠,並在其後通過網際網路發帖,今麥郎選擇報警應對到底是否妥當?在邱寶昌看來,經營者應該善於傾聽消費者的聲音:

  邱寶昌:作為一個企業,可以尋求司法保護,這本身無可厚非。企業有自我保護的措施,但是我們認為,經營者應該傾聽消費者的聲音,不要輕易報案。如果産品確實有問題,應該和消費者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據李海峰的母親透露,目前李海峰已被今麥郎總部所在地、河北邢臺隆堯縣公安局帶走。有關事件的最新進展,中國之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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