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家曝服務細節缺陷 事主報警追回漏發貨品
- 發佈時間:2015-07-17 07:48: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金瀟
近日,消費者冷女士向京華家居編輯部投訴,6月19日,其在宜家四元橋商場位於順義的外倉提貨,貨運到家後發現少給了一件書櫃。但宜家給出的調查結果是沒有少發貨,且消費者已經簽字確認,所以責任自負。冷女士多次往返宜家四元橋商場及順義外倉無果,無奈報警調取提貨監控顯示,工人確實漏發了一件書櫃。“為什麼自查沒有查出?我要宜家給一個合理的説法!”京華時報記者介入後,宜家承認工作存在紕漏,並表示會努力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事件重現
外倉提貨 少了一件書櫃
冷女士介紹,6月19日她在宜家四元橋商場買了數件傢具。四元橋商場面積有限,冷女士購買的商品要到位於順義的外倉自提。冷女士請了一位朋友幫忙,當天傍晚6點多,冷女士心儀的傢具就順利運回了家。但興奮勁兒還沒過,冷女士發現,少了一件價值1299元的書櫃。
冷女士馬上給宜家客服打電話反映問題,宜家給出的答覆讓她吃了顆定心丸:“我們會調取工人提貨的監控,如果發現確實漏發貨,會及時補給您的。”
但第二天,宜家的資訊反饋是:經過內部清點,冷女士購買的傢具已經顯示全部出貨,沒有遺漏任何貨品。“是不是在搬運過程中出現遺漏呢?只要掃了碼就會顯示出貨,但實際上沒有搬到我的車上呢?”對於冷女士的疑問,客服無法解答,只是表示外倉回饋資訊是沒有遺漏。如果有疑問可去四元橋商場找當班的客服經理。
提貨單不清 消費者難清點
提貨時需要確認貨品齊全才能簽字,這個道理冷女士也清楚,但她表示,作為普通消費者真的很難點清被拆解的傢具。冷女士提供的提貨單顯示,其中只標明瞭書櫃的個數,但沒有顯示該書櫃被拆成幾個包裹。“提貨時,就是把提貨單給工人,然後他把貨搬過來。作為消費者,我怎麼知道一個書櫃被拆成了多少部分,所以也沒法清點,只能他給我什麼,我就收什麼了。”
報警查監控才找回遺漏傢具
6月22日,冷女士來到宜家四元橋商場找到當班的客服經理,敘述了事情經過後,該經理表示,既然冷女士已經簽字確認收貨,就只能自己負責了。“接待我的值班經理説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對不起,我幫不了你。”他告訴冷女士,外倉和宜家是供應商關係,那裏的事他管不了。“也不能給我調取當時的監控錄影。”該值班經理甚至還懷疑幫冷女士運貨的朋友弄丟了傢具。
冷女士又驅車趕到順義,找到了當時為自己提傢具的工人,但也沒問出有價值的資訊。她無奈返回四元橋商場,思索再三,她選擇報警。警方隨後調取了當天搬運傢具的監控錄影,其中明確顯示,工人把傢具交給冷女士朋友時,就少了這件書櫃。“我當天買了兩大一小三個書櫃,一個大書櫃被拆成兩個包裝,小書櫃單獨一個包裝,因此應該是四大一小五個包裹。監控顯示,工人只給了我們兩大一小,三個包裹,明顯就是少了一個書櫃!”鐵證之下,當時在場的值班經理表示會儘快和冷女士聯繫。第二天,宜家方面打來電話,説貨找到了,“你自己來提貨吧。”冷女士十分氣憤地拒絕了:“折騰了這麼久,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要我自己跑到順義去取貨!”
服務有漏洞宜家自查了嗎
6月26日,宜家把遺漏的書架送到了冷女士家,事情告一段落。但冷女士心中始終有個疙瘩,她又致電宜家客服,敘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希望宜家將自查的過程以及事情發生的原委告訴她:“為我自己討個説法!”但一直沒收到任何反饋。
冷女士好奇:為什麼宜家自查沒有查出漏發貨物?他們到底查沒查監控?是不是僅用一句“貨品都出貨了!”來搪塞消費者?“如果不是我較真,這事是不是就不了了之了呢?”冷女士表示,她需要宜家態度誠懇的解釋。
>>宜家回應
承認漏發表示整改
宜家方面向京華時報記者表示,幫冷女士提貨的“朋友”在宜家有大量退貨記錄。
宜家對於漏發貨事件以及給消費者帶來不便深感抱歉。“北京外倉的發貨流程是由第三方員工交接給宜家客服員工,再由宜家客服員工交接給顧客簽字確認。因宜家部分商品一個商品編號對應若干平板包裝,所以才會導致出現漏發貨的情況。”
至於為什麼“自查”沒有查出問題,宜家承認工作存在紕漏,並表示會努力提升消費者的購物體驗,使用移動終端即時監控商品流轉,精細服務流程,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
>>消費提示
務必清點清楚再簽字
傢具自提或郵寄到府的情況越來越多,傢具被拆解後分包也是商家常用的方法,這樣就給消費者清點數量帶來很大困難。宜家此次也表示,漏發是由於一個商品編號對應多個平板包裝所致。京華家居在此呼籲傢具商家,最好將提貨單細化到包裝的具體個數,比如:100㎝×130㎜包裝2個之類,這樣就可以有效避免類似的糾紛。
而作為消費者,點數貨品也必須認真。記者了解到,只要簽字確認收貨,一旦發現商家缺貨等問題將會很難解決。記者以冷女士的案例致電12315諮詢解決方法,熱線服務人員表示,雖然她很願意相信是商家遺漏發貨,但商家懷疑是消費者把貨弄丟也很正常。“一旦簽字確認,要證明商家貨沒有給全,那消費者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記者提出,可否請工商局介入調取監控等證據,但該工作人員建議類似情況直接走司法渠道。“工商局只接受書面證據。錄音、錄影等證據,在這裡是不能使用的。”冷女士的案例中,雖説查看監控動用了警方力量,但幸運的是找到了證據,但如果接貨時沒有監控設施,那想要提供證據就難上加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