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炒股暗藏風險 虧損發生投資者維權難
- 發佈時間:2015-05-05 07:33: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股市行情這麼好,一些人禁不住誘惑也想入市賺一把,但自己又不懂怎麼炒,怕被當成“韭菜”割了,索性把賬戶交給投資公司替自己炒,“代客炒股,利潤分成”因此有了市場。近期股市行情火熱,越來越多的新手股民看好股市“錢景”,代客炒股這個業務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市面上出現了很多提供類似服務的公司和個人。
但有關專家提醒,代客炒股業務處於法律的灰色地帶,將資金交由一些小公司進行炒股的投資者,其利益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一定要認清和防範其中的風險。
的哥30萬元讓人代炒股
北京的計程車司機吳師傅就是一位把自己股票賬戶交給別人操作的股民。想在股市中分一杯羹,但自己又不太懂,實在心癢癢。半年前,吳師傅經朋友介紹知道了一家公司,想把自己的股票賬戶委託給對方操作。
最開始,吳師傅很猶豫,妻子也不同意,不知道這家公司是否靠譜,別再把自己開出租的血汗錢騙走了。但吳先生夫妻親自走訪了這家位於團結湖附近的公司後,疑慮打消了,拿出了30萬元本金。
“我看人家公司有固定的地點,另外我特踏實的是資金一直在自己的戶頭裏,我只告訴他操作密碼,能把錢提出股市的那個密碼他不知道。”吳先生説,對方全權操盤,完全不用自己管理。
吳師傅説,委託對方炒股,得交相當於本金18%的管理費,股票賺錢後,客戶先把管理費拿回來,餘下的錢和公司三七或四六分成。“跟公司簽的合同裏寫明我一年資金翻一倍,公司有股市裏最專業的人指揮。這半年裏已經給我賺了一小筆錢了,但還沒兌付。”吳先生表示。
吳師傅説,這家公司以50萬元為基準可以成為VIP客戶,可以保證本錢,自己是正好趕上公司年慶優惠才成為VIP客戶。“如果賠了,公司把本金都還給我,我就損失個管理費。”
但是他坦言,如果那家公司炒股虧了,所有的保本承諾就是那一紙合同。記者問,萬一牛市變熊,大量客戶賬戶虧錢,如何保證公司還能還給大家本金,吳師傅説,自己對此還真沒有認真考慮過。
看好行情辭職代客炒股
沒經驗又不想錯過行情的股民越來越多,正是對準這種需求,出現了很多代客炒股的公司。位於浙江的澤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幾個月前成立的該類公司,專門提供代客炒股和股票配資業務,公司負責人稱自己辭職創業前,在證券行業有近5年的從業經驗。
“我預期股市會繼續向好,資金從樓市等其他領域向股市轉移,這種財富的再分配是大趨勢,無法違背。”這名負責人對行情很有信心。
據介紹,澤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今年春節前開業,目前約有30多名員工。客戶與公司簽訂協議,公司幫助其操盤,一般是做3至6個月的中長線投資。股票若賺錢,公司和股民三七分成;若賠錢,虧損由公司承擔,保證客戶的本金,而虧損到一定程度,公司也會停止運作該賬戶。
“簽訂合同之前,我們會和客戶做深入的溝通,客戶認同我們的投資理念、信任我們,才會和我們簽。我們保證客戶本金安全,收益則無法承諾。”這名負責人説,其公司代客炒股的門檻基本在100萬元。
那公司的操盤手都靠譜嗎?負責人稱,公司不會把客戶的賬戶交給沒有經驗的人操作,公司的操盤手都有多年的經驗,以往業績很好,能抓到牛股,保持著很高的年化收益率。“操盤手按照他們自己的投資理念去操作這個賬戶。肯定不會一直滿倉一隻股票,會分散投資,風險是相對可控的。”負責人表示,自己的團隊不是靠內幕消息、小道消息操作,而是分析股票的基本面、上市公司的業績。
不光是投資公司,很多個人也提供代客炒股業務。小何原本在一家地産公司工作,因為在股市投資上有一套,直接辭職做起了專業操盤手,用他自己的話説就是“職業自由、收入可觀”。
虧損發生投資者維權難
北京大悅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祝偉對記者説,證券公司員工目前暫不能為顧客開展股票代理業務,而一些公司代客炒股屬於合同法中委託理財的協議性質。雙方之間的條款雖有約定,但真正執行到位很難,最後股票若是虧損,投資者追究責任、挽回損失的難度比較大。
“中國股市每每到一輪牛市行情,就會出現眾多找人代炒股出現糾紛的情形,很多投資者根本得不到賠償。”祝偉説。
記者了解到,有的代客炒股機構利用股民的賬戶資金,抬高自己的賬戶,股民虧損、自己賺錢;也屢屢發生受託投資機構或個人,在客戶股票賬戶巨虧後,攜帶此前分成收益潛逃的情況。
澤濤投資負責人也直言,隨著股市升溫,代客炒股這個領域規模已經不小,但可謂是魚龍混雜。“有些公司不規範,與客戶簽訂的合同竟寫著一定能賺錢。股民不要相信一定會盈利這種説法。”
今年3月,中國證券業協會針對券商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下發了《賬戶管理業務規則(徵求意見稿)》,允許券商和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投資顧問人員開展股票賬戶管理業務。若該規定得以實施,證券公司“代客炒股”將陽光化、合法化。但是該條例目前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什麼時候能實施,目前還是未知數。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向記者表示,目前委託別人炒股多屬於私下的“君子協定”,一些投資公司的類似業務處於法律灰色地帶,損失發生後股民維權較難。
祝偉也提醒投資者,從事金融類理財活動的投資機構和個人,必須具備從事受託投資管理業務的特許經營資質。股民要注意這些公司的經營範圍中是否包含投資管理,一些沒有這些資質的公司是踩著紅線做投資理財業務,背後潛藏風險更大,應當格外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