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抗醫藥排污違規遭罰5萬元 被指“違法成本低”
- 發佈時間:2015-02-03 07:23:16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時習
1月31日,濟寧市環保局官方微網志通報了魯抗醫藥涉嫌環保違法問題的調查結果。通報表示,經調查,媒體所曝光的魯抗醫藥污染問題屬實,環保部門已對企業進行罰款,並勒令老廠區搬遷,企業相關責任人也受到處理。
濟寧市環保局發佈的通報中提到,對於魯抗醫藥排污所造成的異味擾民問題,環保部門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已按上限進行了處罰”。記者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具體條例發現,對“未採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質氣體”這一情節的處罰規定為“處以5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是按照這個標準進行罰款,可以説,對於魯抗醫藥這樣的大型國企和上市公司來説,這個違法成本確實很低。”一位不願具名的制藥行業人士認為,魯抗醫藥多次在環保方面被點名,或因“歷次處罰都沒有觸及痛點。”
據統計,魯抗醫藥此前曾因環保問題多次遭罰,2014年全年,該企業留下的環保違規記錄達7次之多;2013年,在環保部針對醫藥製造企業採取的專項督察行動中,曾經對18家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企業予以掛牌督辦,魯抗醫藥名列其中。當時,企業涉及的問題包括“存在獸藥生産線未經竣工環保驗收擅自投産”,“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未拆遷到位”,“未按環評要求建成項目需要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精餾殘渣等危險廢物去向不明”等。
此次處理結果公佈之前,業界曾猜測,魯抗醫藥或將成為史上最嚴“新環保法”的首個處理對象,並被處以鉅額罰款。新環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通告還對企業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魯抗醫藥公司分管副總經理、魯抗中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偉受到行政記過處分,魯抗中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樹申受到停職檢查、行政記大過處分。魯抗醫藥公司其他直接責任人將由企業予以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