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餓了麼”被立案調查 O2O也有法律風險
- 發佈時間:2015-02-17 07:39: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事件簡介:
回顧2014年,網際網路行業最熱門的詞彙恐怕就是O2O了。O2O是指將線下的商務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讓網際網路成為線下交易的銷售前臺和售後端。隨著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更大範圍更多數量的O2O服務不斷涌現、層出不窮。而在O2O領域創業的話,由於O2O尚無行業成熟慣例,一些網站的開發運營者雖然充滿了網際網路精神,但卻尚未意識到自己提供的服務一旦落地,就存在著嚴重的法律隱患,在面臨國家有關機關的監督檢查時,就會暴露出重大經營問題。
以O2O餐飲行業為例。2014年8月,杭州九蓮莊地區無證照餐飲小作坊從事網上訂餐事件被曝光,隨即,杭州市市場監管局于當年8月27日、10月29日兩次召集在杭有關網路訂餐平臺進行行政約談,指出幾大餐飲平臺存在“證照不全”、“超經營範圍”、“未依法亮證亮照”、“網站公示地址和工商登記資訊不符合”等問題,並現場一一利用網頁截圖舉證,要求予以整改。由於整改效果不理想,2014年11月27日,杭州市工商局對“美團外賣”網開出了2.8萬元的行政處罰,理由是未依規定對加盟商戶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公開營業執照資訊。“餓了麼”網站被立案調查,同時對“淘點點”網站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理由均是平臺上經營戶未能提供真實有效的證照資訊。
律師分析:
在上述事例中,雖然國家法律並未對O2O的線上架構和運營模式上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一旦産品或者服務落地,必然引發一系列的法律風險控制需求,例如上述事例涉及的國家工商總局《網路交易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食藥監總局《網際網路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等規定,其中均要求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有責任對加盟的商家資質進行查驗,必須在供貨者、商家取得合法的食品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後,才允許進行網際網路食品經營交易,並嚴格按照許可證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網站沒有審核外接商鋪資訊又意味著什麼?2013年年末公開徵求意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中明確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一旦O2O網站未能盡到自己的審核義務,或無法向消費者提供商鋪經營者的真實資訊,如商鋪産品發生品質問題,消費者在無法找到商鋪直接責任人進行索賠的情況下,網站就可能需向消費者承擔賠償責任。由於目前外賣網站的外接商鋪數量巨大,在網站平臺無法對商鋪衛生狀況進行實地考察的情況下,嚴格履行審核管理義務,至少可以在未來面對索賠風險時,排除自己對此可能承擔的賠償責任。
其實,除了上述的餐飲外賣行業O2O之外,其他行業例如家政服務等也存在同樣的落地法律風險問題,例如家政人員的過失導致人身損害的,可能就將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有關僱員責任的規定。本文以上述行業舉例,只是為了更突出清楚地説明O2O線下運營存在的風險其實並不新鮮,它們對應的産品品質與服務品質問題,在各個傳統領域中都是存在的,甚至還包括例如其他的稅務繳納、授權經營、商標權侵權等問題。創業是一條九死一生的荊棘路,在創業之初就做好準備,避免以上問題的發生,才能在無數的創業團隊中突出重圍、佔領高地。
(作者為北京華沛德權律師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