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使用優步遭遇車禍 索賠10萬被指敲詐
- 發佈時間:2016-03-08 10:47:4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金瀟
昨天,市民連先生反映稱,3月5日,他在用優步(Uber)打車時遭遇車禍,對於其賠償訴求,優步指其敲詐。優步公司表示,現已啟動保險理賠程式,但該乘客要求一次性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已超出正常的保險理賠程式。
據連先生介紹,5日早上6點多,他用優步打車時,其乘坐的雪鐵龍車撞上了路邊轎車,司機並未受傷,他則“嘴部流血,腰部、坐骨非常疼”,被送往醫院救治,現只能站立行走,無法彎腰和坐下。
連先生説,他上車時曾與司機閒聊,得知司機整晚接了10多單,懷疑司機是疲勞駕駛。同時,他聯繫了優步公司,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但優步表現得並不積極,其公關總監“王以超”還微信自己稱,“希望事情可以妥善處理,但不會接受任何敲詐”。對此,他要求優步公開道歉。
據民航總醫院診斷證明顯示,其頭部輕微震蕩,背部和腰部肌肉韌帶拉傷、盆骨錯位。
司機胡先生稱,事發時,雪鐵龍車右前輪突然爆胎,才撞上了路邊轎車。自己並未通宵,“中間休息了一陣,所以不是疲勞駕駛”。交警認定其全責。
優步公司表示,優步和保險公司聯合為乘客定制了高達100萬元賠付金額的乘客意外險。事故當天及之後,優步事故處理小組一直與當事人保持聯繫,了解事故經過,並啟動保險理賠程式。之後將全程幫助當事人收集理賠相關資料,以確保其權益受到應有保障。後續將進一步審視用戶投訴系統和流程,優化並提升反應速度。
優步公司稱,該乘客要求一次性賠償“精神損失費10萬元”,已超出正常的保險理賠程式。對於乘客稱“優步指其敲詐”一事,優步工作人員王先生用詞的確欠妥,優步願向乘客道歉。但王先生此舉為其個人行為,並不代表公司立場。
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乘客若能證明其人身損害程度,及損害結果與優步司機駕車之間的關係,優步需承擔監管不力之責,乘客可在合理範圍內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但在交通事故司法實踐中,精神損害撫慰金通常是在造成受害人傷殘或死亡時才會予以支援。在此事中,乘客要求的“10萬元精神損失費”,已超出司法實踐中支援的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