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單團隊稱三天可提升酒店網路排名
【關鍵詞】
旅遊市場亂象
——據文化和旅遊部發佈的消息,2019年春節假期,全國旅遊接待總人數4.15億人次,同比增長7.6%;實現旅遊收入5139億元,同比增長8.2%。
放單主持人給刷手出示的刷單流程及要求。
隨著旅遊市場的持續增長,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旅遊出行平臺服務,方便快捷背後,也夾雜著旅行團變“購物團”、虛假旅行攻略、旅行路線變更、半路加價等一系列陷阱。如何分辨旅遊陷阱並規避,成了出遊者的必修課。
出遊出差,通過網路預訂酒店和旅遊産品方便快捷,而在眾多商家中選擇環境、服務和價格都滿意的酒店,並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多人都會翻看此前客戶的評價、滿意度作為參考,但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在很多旅遊服務網路平臺上,包括酒店、景點的“好評”,跟購物網站一樣,都可以“刷出來”,每一條“好評”會根據平臺和商家情況收取不同的費用。有專業刷單人士稱,現在很多商家的網路排名都靠刷,“好評也刷、差評也刷,我們三天就能提升酒店的網路排名。”
真人刷單一條好評收費8元
刷單團隊一般隱藏在貼吧、QQ群及一些即時社交平臺。3月初,新京報記者以酒店經營者的身份,在QQ上聯繫了多位自稱提供旅遊網站刷單服務的“供應商”,他們稱任何旅遊平臺的酒店和服務都可以刷單。
其中一位“刷單供應商”告訴新京報記者,攜程的好評1單8元,飛豬的好評1單10元。
該團隊的商家對接人周橋(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的定價標準是刷起來越麻煩的,價格越高,“通過我們的刷單,保證能提高店舖的評分。”以一家攜程平臺上評分為3.1分的酒店為例,他表示只需要做20單,就可以讓店舖分數達到4分,三天即可見成效。
另一位“供應商”則表示,他們為酒店刷單除了不入住,都是走真實的消費流程,需要他們墊付的金額越多,價錢越高,100元左右的旅店每單只需要6元,300元左右的酒店每單8元。
記者詢問刷單價格,刷單團隊稱每單6元。
規避監控 刷單也要“貨比三家”
刷單團隊的周橋告訴新京報記者,現在評分高的、排名靠前的酒店都會刷單,而且刷單不僅僅靠數量,還要優化評論,刷瀏覽量和收藏量同時進行。刷單的數量和速度都是由客戶決定,他們建議剛開始,可以刷慢一點,隨後增加,這樣能夠增加刷單的真實性。
對於刷單行為,很多平臺都有自己的大數據監控體系,打擊刷單行為。
為規避監控,刷單團隊對刷手的刷單過程有著嚴格的要求,“要和真實的下單過程一樣才行。”一名負責培訓刷單新人的負責人稱,首先在平臺上輸入關鍵詞,搜索到需要刷單的店家,先點擊瀏覽其周圍的店家,貨比三家且每家瀏覽時長不低於1分鐘,繞一圈後才能點進需要刷單的商家,瀏覽評論至少2分鐘後才能下單。
另一名“供應商”表示,為了規避平臺的監管,他們一般會根據商家的真實客單量來決定每天刷多少單,一個真實客單量在每天10單的酒店,他們一般每天只刷5單。而在很多刷單團隊中,也有著嚴格規定,每個賬號每天只能刷一單的酒店單,不會重復刷單,以此降低被平臺監控到的風險。
團隊有數千“刷手”線上接單
新京報記者聯繫上了一家名為“91團”的刷單團隊,在繳納了299元的入會費後,成為了該團隊的一名刷手。成為刷手,每個人都需要經過實名認證,需要上傳手持身份證的照片、登記電話和家庭住址等。
在該團隊,一般通過兩個渠道給刷手放單,一個是一個語音聊天APP——IS語音,一個是QQ群。在IS語音APP,團隊會組建多人實時聊天頻道,他們把放單的單主稱為主持人,刷手關注群內實時的刷單資訊,看到自己想做的任務,直接聯繫主持人即可。跟其他刷單團隊一樣,刷手的刷單流程都必須截圖給發單的主持人,才能拿到報酬。
新京報記者在QQ群內聯繫上了一位放單的主持人,其給了記者一個去哪兒網上刷酒店單的任務,評價好評,每單3元。
新京報記者加入的這個刷單團隊有2700多名刷手,團隊內設有多個職務,包括“客服”、“新人培訓”、“外宣”、“放單主持”、“群管理助理”、“遊戲代練”、“天貓內部券代理”等。新京報記者發現,該刷單團隊不僅能夠刷旅遊網站的單,各大購物網站、外賣平臺的刷單任務也頻頻出現在群內。
旅遊行業常見陷阱
攻略也不可輕信:
出行看旅遊攻略做行程規劃,是許多年輕人出遊的重要環節之一。但旅遊攻略也能造假,而且已經形成了産業鏈,有專門的寫手負責旅遊攻略的撰寫、專員進行推廣等,目的是為了給酒店或者旅遊服務引流。2018年10月就曾爆出過某旅遊網大量攻略、問答及點評虛假的情況,當事網站表示一直在打擊涉及廣告的遊記、問答中的違規廣告行為,平均每週處理數萬條違規資訊。
低價遊“餡餅”變陷阱:
有許多出境遊服務打著低價的噱頭來招攬客戶,但等到簽合同時才發現需要交納幾萬元的高額保證金,等旅遊結束後歸還,但往往這時會産生糾紛甚至是旅行社人去樓空。還有旅行團帶團強制購物,此外國外假冒的免稅店,都是消費者需要警惕的陷阱。
■ 專家説法
亟待建立健全的評價體系
針對商家刷單現象,北京市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表示,對於這樣的“刷單”與“有償差評”,近年來大行其道,逐漸成為網路消費的“毒瘤”,不少網店店主雇用刷單人員幫忙“刷單”,人為創造虛假銷量和好評。讓自身好評率上升的同時,也讓同行的差評增多。根據我國《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周兆成認為,網路平臺要加大打擊刷單客、差評師,通過平臺後臺監測數據,將此納入到消費者誠信數據中,並且對於差評師的處罰要加大力度。根據不同行為的危害程度,以梯度攔截的方式在交易端及評價端對賬號進行限制。
周律師表示,對於刷單商家也要加大處罰力度,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對虛假宣傳的具體內容進一步細化和明確,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銷售狀況、用戶評價刷單,作出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內容。同時加大對違法者的打擊力度,第二十條明確,情節嚴重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相關部門除了加強查處外,還應敦促平臺通過技術手段等,完善交易規則、建立健全評價體系。
新京報調查組 實習生 許文豪
(責任編輯:張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