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銷”套路多 普通食品宣稱能治病
自今年1月8日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13個部門在全國開展為期100天的“保健”市場亂象聯合整治專項行動,虛假宣傳成為重點整治內容。而在目前官方披露的多起案件中,“會銷”已經成為食品、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的主要手段之一。
會銷是指以會議形式組織消費者現場購買,往往被包裝成免費贈送禮品、現身説法展示療效、入會員享受折扣等形式引誘消費者購買,有些還會以醫學工作者名義對普通食品、保健食品進行疾病預防與治療的違規宣稱,因此中老年人最易成為非法會銷的目標人群。
對此,監管部門加大了對非法會銷的打擊力度,2018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共通報了5起會銷虛假宣傳案例,罰金逾150萬元。市場監管總局同時提醒,購買産品時應先確認産品資質,不要輕信宣傳資訊。
會銷套路多 瞄準老年人
“剛開始是發傳單送贈品,然後跟老人要電話號碼,接著就是時常打電話來説有名師講課,還有禮品贈送。”3月6日,山東煙臺的石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其爺爺正是參加會銷後,購買了約2萬元的蜂王漿産品。
石先生稱,會議培訓班裏有專門的講師介紹産品可以治療多種疾病,甚至還有防癌抗癌的效果。培訓結束後,會給在場消費者發培訓證書和蜂蜜作為贈品,“但會稱這些蜂蜜的療效比不上其售賣的蜂王漿。”剛開始,石爺爺並未買,直到家中有位親屬腿摔傷,該産品銷售人員得知後竭力推銷其蜂王漿能促進骨骼生長,於是石爺爺再次去聽課並購買了産品。
與石爺爺的會銷經歷不同,湖南長沙的朱女士幾乎每天都能收到一款竹鹽産品的推銷微信,內容聲稱“初次入會交660元,成為會員,以後購買不同規格的産品就可以享受不同的折扣,八折至四折不等”。
經朋友介紹,朱女士參加了該竹鹽産品的發佈會,現場有PPT介紹,也有産品展示。朱女士稱,會銷現場有“老師”與消費者互留聯繫方式,不時進行微信、電話“轟炸”,邀請消費者再次去參加會議。從朱女士提供的微信內容可以看到,既有文字宣稱“竹鹽可以凈化血液、清除血液中的垃圾、排除身體中的毒素”,同時還有視頻展示將竹鹽加入所謂的“血塊”中,“血塊”會被化解。
除上述“套路”外,北京海淀的姚大爺直言,有病患現身説法的會銷形式最容易吸引老年人。“一開始我也不太信,直到有位老頭上臺説他以前腿腳不靈,上下樓都費勁,喝了這個牌子的羊奶粉後腿腳很利索,能跑能跳。”於是,姚大爺一口氣購買了8000多元的羊奶粉。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常見的會銷套路還有免費旅遊陷阱。商家首先會以公司搞慶祝活動、回饋客戶為名,組織中老年人進行免費旅遊,到達旅遊地後就進行産品效果誘導,甚至還會組織參觀生産車間,讓中老年人誤以為看到了“真材實料”。此外,還有商家會針對中老年人拿出“量身定做”的行銷方案,渲染消費者患有的病情很嚴重,可提供一對一的治療方案,進一步鼓吹“産品具有正規醫療難以企及的效果”。
普通食品宣稱疾病治療功能
非法會銷形式多樣,但最終都以銷售産品獲利為目的。這些會銷産品往往只是蜂王漿、羊奶粉等普通食品,卻被商家拿來宣稱可以治療疾病,同時邀請“醫生”進行現場講座,涉嫌虛假宣傳。
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説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品質、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而市場監管總局近期通報的兩起違規案例顯示,廈門市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曾在一次執法現場發現,涉事經營場所的銷售人員正在會議室向20多位老年人進行産品宣傳,宣傳的産品為美益源羊乳粉,並使用醫生的名義和形象宣傳羊奶粉對腸炎、胃炎等疾病具有治療作用。此外,辦公室還設有“全國長壽工程廈門工作站”、“全國長壽工程廈門補硒工作站”的店堂廣告。
經查,這些羊乳粉屬於普通食品,而對於現場“醫生”所宣傳的療效,當事人也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羊奶粉治療作用的材料。同時,其懸挂的這兩塊招牌也沒有取得授權,已構成廣告含有虛假和引人誤解的內容,存在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後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並予以罰款。
另一起案例則顯示,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管局對一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有大量老年人聚集,銷售人員通過舉辦健康講座等形式宣傳其銷售的固源芳膠囊、五蛇苗草酒等産品可以治病,同時播放事先錄製好的視頻(假稱是直播)虛構産品具有醫療效果,以遠高於進貨價的價格進行銷售,獲利4萬餘元。
經查,其所售産品均不屬於藥品,不得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該商家最終被處以30萬元罰款。
專家認為“會銷”模式本身具有煽動性
“會銷”亂象曝光後,涉事企業常以“經銷商行為”為由脫責。在上述羊乳粉違規案例中,該産品所屬公司相關負責人就曾對相關報道留言稱,“這件事情本身是個別經銷商的行為,與公司沒有任何關係。1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過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已與我們溝通核實,到現在也未收到任何政府層面的函件。”
一位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違法問題是不是個別經銷商行為很難界定。經銷商有權決定如何銷售産品,但生産企業需要掌握終端銷售情況,否則容易給産品帶來一些問題。
乳業專家宋亮曾向新京報記者透露,像羊奶粉“會銷”亂象早在2017年左右就已出現,陜西幾乎所有羊奶粉企業都默認經銷商採取這種銷售方式,其根本原因在於企業日子不好過。近幾年,隨著奶粉行業市場集中度不斷提升,很多小企業面臨生存困難,在嬰幼兒奶粉市場份額萎縮的情況下,開始將目光轉向中老年群體。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認為,會銷模式本身就存在爭議,不僅現場有“煽動性”,産品銷售也易出現虛假宣傳,對於這種行銷方式不應鼓勵。企業應該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在進行産品銷售時應與經銷商達成一致,不得進行虛假宣傳。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廖建勳則認為,企業是否有責任主要看銷售人員屬於哪個主體,如果銷售人員屬於企業員工,那麼在銷售過程誇大宣傳,責任就應該由企業承擔。如果是通過其他行銷公司或個體銷售,就應由銷售方來承擔責任。
(責任編輯:段思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