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境外旅客在北京多家商店購物可享11%退稅
- 發佈時間:2015-06-30 15: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金瀟
今年7月1日起,北京將實施境外旅客離境退稅政策。屆時,境外旅客在北京86家退稅商店購物後,可在90天內享受離境退稅11%的政策。
北京旅遊委、財政局、國稅局、海關等多個部門6月30日舉行發佈會,詳細解讀這一政策。
北京市旅遊委副主任王粵表示,近年來,北京入境市場持續低迷,2014年共接待入境旅遊者427.5萬人次,同比下降5%;購物消費在入境遊客花費構成中佔比偏低,僅為26.7%,這與多數發達旅遊城市40%至50%的水準差距明顯。
她提到,北京各相關部門現已完成實施離境退稅籌備工作。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將提升入境旅遊消費,進而促進首都經濟增長。
據介紹,除國家禁止、限制出境和增值稅免稅物品外,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且退稅物品尚未啟用或消費,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帶或隨行李托運出境,可以按照退稅物品的銷售發票金額的11%退回增值稅。
北京市商務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北京確定的首批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商店有86家,其中包括多家大型百貨商場和旅遊特色商品經營企業。
北京市國稅局總審計師高瑞君稱,境外旅客在退稅商店購買退稅物品後,需向退稅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和銷售發票。境外旅客在口岸離境時,須持有退稅物品、退稅申請單、銷售發票、本人身份證件向海關申報,經海關驗核無誤,再向設在離境口岸隔離區內的退稅代理機構申請辦理增值稅退稅。
首都國際機場T2、T3航廈將設立海關查驗場所和退稅代理機構場所。退稅的幣種是人民幣,退稅方式包括現金退稅和銀行轉賬退稅。
離境退稅是指境外旅客在離境口岸離境時,對其在退稅商店購買的退稅物品退還增值稅的政策。目前,美國、歐盟、日本、南韓、加拿大、巴西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均已建立離境退稅體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