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財經 > 消費 > 市場觀察 > 正文

字號:  

雙11先漲價後打折再現 業內稱要杜絕幾乎不可能

  • 發佈時間:2014-11-14 08:36:56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業文

  今年“雙十一”度過了第六個生日,“先漲價後打折”也陪伴了其六年,據多家媒體報道和中新網IT頻道訪問發現,今年部分電商平臺上“先漲價後打折”現象仍存。專家表示,這種情況違法了《價格法》,但是因為國家有關部門對其監管力度低,仍有商家“鋌而走險”,要杜絕幾乎不可能,未來還要靠電商自律。

  雙十一“先漲價後打折”現象仍存

  “雙十一”步入了第六個年頭,“先漲價後打折”痼疾也伴隨了其六年。今年這樣的例仍枚不勝舉。

  家住在北京的魏女士就碰到了這樣的事情,他對中新網IT頻道表示,今年“雙十一”前,她在天貓上經常光顧的那家店舖的一款咖啡漲價至69.8元,而原來價格是35.99元。13日,中新網IT頻道查看上述店舖的該款咖啡,發現價格又恢復至35.99元。

  這樣的現象並不是個例,《新京報》12日報道,海爾生活館裏的一款商品,在今年“雙十一”前一天價格從69元漲到了200元,“雙十一”降回至69元;另一家店舖一款60多元的圍巾漲到了900多塊,再降到119元。

  “先漲價後打折”現象每年“雙十一”都出現,這已經成為消費者“雙十一”購物首先要考慮的事情。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今年“雙十一”, 過半受訪消費者表示最擔心的問題就是怕遇到虛假宣傳和價格虛標。

  “先漲價後打折”難杜絕 業內稱要靠電商自律

  其實,電商平臺對“先漲價後打折”現象是做了預防的,以天貓為例就制定了相關懲處標準。另外,今年“雙十一”前,國家工商總局也特意約談了阿裏、京東等電商平臺,要求規範“先漲價後降價”現象。但是從目前看來,這種現象並沒有消失。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助理分析師姚建芳表示,國家工商總局的約談並不是法律,杜絕“先漲價後打折”還需電商的自律。

  知名IT與智慧財産權律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對中新網IT頻道説道,這種情況難根除,一方面因為打折促銷仍是商家吸引客流的最有力手段;另外就是監管部門對商家以及電商平臺“先漲價後打折”的懲處措施較輕,執法力度不夠,商家的違法成本較低。

  獨立電商分析師陳壽送接受中新網IT頻道採訪時也表示,這種情況完全杜絕幾乎不可能,一是因為這是歷史問題,原來電商平臺監管不規範造成了今天的現狀;另外,如天貓這樣的電商平臺上有海量店舖,電商平臺在“雙十一”前後沒有精力做到每一家店舖都規範,這使許多店舖有可趁之機,渾水摸魚。

  “不過未來這種情況會越來越少,一是因為監管趨嚴,另一方面就是消費者識別‘先漲價後打折’産品能力越來越強,網上店舖先漲價後打折的意義也越來越小。”陳壽送説道。

  法律專家:“先漲價後打折”違法 商家開打“擦邊球”

  “先漲價後打折”意義變小,但這種做法合法嗎?趙佔領表示,“先漲價後打折”違反了《價格法》的規定。據了解,《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不過,某些網上店舖客服對中新網IT頻道解釋道,平時産品的售價就是打折價格(或者活動價格),“雙十一”前只是恢復了原價,所以並不能稱為漲價。趙佔領表示,商品原價是指在促銷前7日內産品交易的最低價格,而並非市場銷售原價。“這種情況同樣違背了《價格法》。”趙佔領説道。

  另外,趙佔領表示,目前有不少商家在“雙十一”前幾天就開始漲價,錯開7天的規定期限,打起了“擦邊球”。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