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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費最高罰3萬 商家增"房間費""服務費"

  • 發佈時間:2014-11-02 07:30: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李貝 杜萌  責任編輯:時習

  從昨日起,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並首次明確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昨日,記者走訪廣州多家餐廳後發現,不少餐館經營者以增加包房最低使用人數限制來應對新政。比如原來包房最低要求達到6人,如今就要求人數需達到8人至10人才能使用包房。

    昨起再設最低消費最高罰3萬

  從昨日起,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對於餐飲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法律法規及規章有規定的,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無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其中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酒家仍設最低消費

  《辦法》實施首日,記者致電廣州德政北路店的食為先酒家訂包房時,工作人員表示大廳內沒有最低消費,但是包房設有580元的最低消費。

  而在珠江新城店的佬湘樓,記者要求訂包房時,餐館工作人員表示,不足10人訂包房一定要達到10個人的消費。同時,工作人員強調:“這不是設最低消費,但你要達到10個人的消費才可以,至少500元。”

  增“房間費”“服務費”

  記者致電詢問著名火鍋連鎖店海底撈包房情況時,該店員工告訴記者,包房沒有最低消費,但消費者使用包房需要多交120元的房間費。

  而位於廣州天河區天河南二路的鳳園椰珍椰子雞主題餐廳,兩個月前記者暗訪時工作人員表示每個包房都設有最低消費。但在昨日,前臺人員表示,“包房現在沒有最低消費,但是要加收10%的房間費。”

  昨日,記者通過走訪發現大椰豐飯(正佳廣場店)、廚房製造(五月花廣場店)、山東老家(盤福店)等餐飲連鎖店,顧客在包房內吃飯都需要加收服務費。

  房間限人數餐館稱無奈

  在被問到為何包房要限制最低就餐人數時,廣州酒家集團副總經理趙利平就表示,酒樓包房的經營成本比大廳高,以廣州酒家為例,大廳平均3張桌子動用1.5個服務員,但1.5個服務員只能管1個包房。其次,包房的租金、照明、衛生設備、電器傢具都比大廳多,用電、設備費用都高於大廳。

  對此,廣州地區飲食行業協會秘書長符波曾表示,在包房裏消費時,收取一定的服務費是餐飲業提供更優質服務的前提,他希望廣大消費者能夠給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援。

  在採訪中,也有不少餐館經營者表示:“我們提高了包房最低使用人數限制,比如原來包房最低人數6人,以後就要求人數需達到8人至10人。有客人訂房間前,先問清楚前來就餐的人數,再給予安排,就餐人數少的,一般不給安排包房。這是為了避免資源浪費。”

  “我覺得新規實施對我們餐廳的影響不太大。”一家餐廳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餐飲業一直通過打折、參加網上團購等行銷方式吸引消費者,如果再設置最低消費,豈不是自己趕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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