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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産食品起洋名 傍進口食品打"擦邊球"

  • 發佈時間:2015-10-20 10:24: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李大林  責任編輯:金瀟

  消費者在商場選購零食時,經常見到過“丹麥曲奇”、“美國豌豆”、“瑞士卷”、“加州西梅”等貌似來自國外的産品。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少看似進口的零食與産品標稱的地名並沒有多大關係,有些僅是原料來自國外,更有不少標稱外國地名的零食是地地道道的國貨。

  工商部門表示,國産的“洋名”産品,如果商標合法、品質合格可正常生産銷售。如果冒充進口産品或是存在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則涉嫌違法,應當予以查處並對消費者進行賠償。

  日前,廣州消費者劉女士就在小區超市購買了幾包“印尼蝦片”,黑色的包裝上印著“印尼特産”,讓她毫不懷疑地以為是進口食品。在吃的過程中,劉女士無意中拿起包裝來看,才發現自己吃的印尼蝦片竟是河北産品。劉女士表示,包裝袋上明確印著印尼蝦肉片和印尼特産,生産地卻是河北石家莊;配料表也僅有蝦肉片,僅在最後面標著“原料産地:印度尼西亞(蝦肉片)”。明明是國産,非要傍印尼特産冒充洋貨,讓劉小姐感到受到了欺騙。

  此外,完全與進口國無關的産品標注進口國名稱作為商品名更加令消費者防不勝防。日前,消費者吳小姐就在樂購超市選購了一款“丹麥曲奇”,仔細查看才發現是國産的“丹麥風味曲奇”。吳小姐稱,曲奇也是藍色的圓形鐵盒,印著丹麥城堡圖案,産品名稱也是中英文都有,而且還在正面標注了天然牛油和進口奶粉的成分。吳小姐也是被丹麥曲奇的名稱忽悠,認為是進口食品才購買,沒想到丹麥曲奇卻是純國貨,連原料都沒有標注有進口字樣。

  産品起“洋名”,傍進口食品無疑是在打“擦邊球”。廣州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有證據證明“洋名”的産品存在虛假宣傳,就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應當予以查處並賠償消費者。該負責人表示,國産貨起“洋名”,只要企業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符合商標法規定,不違反相關法律,就可以予以註冊並使用。國産的産品要標明真實的産地資訊,不能冒充進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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