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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臺處罰經銷商:黃牌警告34家 紅牌淘汰8家

  • 發佈時間:2016-01-19 07:1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謝振宇  責任編輯:胡愛善

  繼對低價串貨行為連續處罰後,茅臺新年第三張“罰單”開向了銷售不達目標的經銷商。

  日前,國酒茅臺(貴州仁懷)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茅臺行銷公司)內部下發《關於2015年未完成合同計劃經銷商的處理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2015年未能完成合同計劃的42家茅臺經銷商進行處理。其中,不達銷售任務30%的8家經銷商被取消代理商資格,另有34家經銷商收到“黃牌警告”。

  昨日(1月18日),四川、貴州等地多位被罰的茅臺經銷商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通知已下發。對這一處罰決定,有經銷商表示“服從”,亦有經銷商埋怨,“銷售這麼困難,經銷商能夠達到50%銷售任務就應該獎勵,而不是處罰。”

  茅臺經銷資格曾是“香餑餑”,但近年行業調整、高端白酒遇冷,有茅臺經銷商説,“經銷商沒有利潤可賺,苦戰了3年。”

  處罰42家經銷商

  茅臺行銷公司在通知中稱,為加強合同管理,嚴肅履行合同,經2016年1月8日銷售公司辦公會研究,決定對2015年度未完成合同計劃的經銷商按合同約定條款作出處理。8家合同完成率在30%以下的經銷商、專賣店,扣除50%保證金,不再續簽2016年合同。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這8家被取消合同經銷商的聯繫方式,已不在茅臺官網公佈的全國經銷商網路名單中。

  “不賺錢,2015年都沒打款,其實自己早就放棄了,説取消代理權,實際上是我們自己放棄的。”對於處罰,日前有酒行業媒體援引被取消合同經銷商話語稱。

  此外,34家合同完成30%以上(含)、60%以下的茅臺經銷商、專賣店亦處罰,被扣除20%保證金,予以黃牌警告。

  “30萬的保證金,被扣了6萬元。”一位此次被黃牌警告的茅臺經銷商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茅臺廠家的處罰有待商榷、並不合理,“銷售這麼困難,完成50%銷售任務就應該獎勵,而不是處罰。”另一位被處罰的茅臺貴州經銷商則表示服從廠家決定,但不願談及更多。

  李傑(化名)是茅臺2013年開放經銷權新進入的經銷商之一。並不在此次被罰名單中的他對茅臺的做法表示了不認可,“銷售任務和目標可能有問題,原來目標和量是過去行業高峰期定的,如今已不再適用。”

  如何優勝劣汰?

  在過去白酒行業高峰期,茅臺經銷資格是“香餑餑”,但近年來行業調整,高端名酒價格大幅下挫,不少名酒甚至價格“倒挂”,經銷商賣酒困難乃至虧損經營。

  “不增量,不增經銷商”是茅臺2015年來對飛天茅臺酒銷售的主要政策。對於2016年任務量,茅臺行銷公司在通知中還明確,以2015年實際完成量續簽2016合同。

  茅臺的經銷商隊伍亦需優勝劣汰。在2015年12月的茅臺經銷商大會上,貴州茅臺副總杜光義曾強調要“優勝劣汰”,不符合要求的經銷商將予以淘汰。

  淘汰銷量不達標的經銷商是廠家的手段之一。如何更好解決問題,讓茅臺酒價格穩定?有茅臺經銷商建議,針對一些大商倒貨、串貨的行為,廠家更應該嚴肅處理,需清除和管控一些規模大的倒貨經銷商。

  實際上,在進入2016年,茅臺連續向低價串貨經銷商開出罰單後,飛天茅臺酒批發價格已有所回升。

  興業證券分析師陳嵩昆在近日的一份研報中表示,茅臺經銷商大多在近兩周打款執行了2016年一季度的計劃,從廠家的角度來看,雖然1月份僅僅過去了半個月,但是已經基本完成了一季度的銷售任務,因此可以兼顧其他目標。

  面對突出的經銷商盈利難題,茅臺還需更多措施,李傑認為,茅臺需注重供求關係,從根本上解決經銷商“無錢可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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