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東阿裏戰火燒到工商總局
- 發佈時間:2015-11-07 02:34:45 來源:西寧晚報 責任編輯:田燕
現在,每年的11月11日已經成了全民參與的網購狂歡節。幾個月前,各大電商就開始各項臺前幕後的準備活動,競爭日趨激烈。就在“雙十一”即將到來的時候,京東和阿里巴巴打起的嘴仗再次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今年京東與阿裏兩大電商大鱷的戰火從一封“舉報信”燒起,而且直接“燒”到了工商總局。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責令浙江工商局調查京東所指事件。
“雞實名舉報了鴨,説鴨壟斷了湖面”
11月3日晚,京東宣佈已經實名舉報老對手阿里巴巴。京東稱,阿裏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向商家施壓,如果商戶參加天貓“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就不允許參加其他平臺“雙十一”促銷活動。這種行為妨礙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更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京東已就此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阿里巴巴方面對此回應稱,尊重實名舉報,但今天是“雞實名舉報了鴨,説鴨壟斷了湖面”;市場需要娛樂精神,但不能僅僅停留在娛樂精神上。
京東方面表示,國家工商總局已正式受理京東針對阿裏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的實名舉報,並交予浙江省工商局做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對雙方的互相指責是否屬實,我們還需要等待相關部門的調查結果。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電商巨頭們的市場爭奪戰中,由於其優勢地位的濫用,缺乏行銷渠道的中小商家必定是最受傷的群體。如果這種現象持續,對普通消費者而言,將逐步面臨選擇減少、用戶體驗受到影響等情況——這些情況既使得電商平臺的上下游企業利潤和發展空間受限,又阻礙了消費者的選擇,對整個行業的發展是不利的。
京東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或許也存在行銷、公關的考慮,但能讓我們透過現象去思考和關注網際網路時代的壟斷與不正當競爭。網際網路領域出現的壟斷與不正當競爭的不良跡象和苗頭,對於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來説是個新的挑戰,如何規範網際網路領域的不正當競爭也是一個新的課題。
工商總局回應京東阿裏之爭
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11月5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到浙江省開展商事制度改革調研。在阿里巴巴集團調研時,張茅指出,近年來網路交易企業積極開展自我管理和自我規範,在凈化營商環境、加強企業自律、維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但當前網路交易市場還存在一些損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需要認真研究加以解決。張茅強調,“雙11”馬上臨近,電商平臺企業作為構建誠信守法的網路交易環境的第一責任人,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不以惡意行銷手段參與競爭,自覺樹立起電商平臺的良好信譽和形象。
張茅還提出要規範商戶的經營行為、鼓勵和支援成立網路經營者自律組織、加強網路消費維權工作、主動參與社會共治等。
實際上,京東舉報的阿裏“二選一”問題,電商平臺已經爭議多年,包括京東當年與國美、蘇寧等,後來與天貓以及唯品會等,都發生過多輪口水戰。2013年,京東高層還發佈名為“奴役之路”的公開信以及劉強東POP開放平臺講話,都指責阿裏“二選一”、壟斷電商市場等問題。頗為諷刺的是,幾乎所有電商平臺都陷入過商家“二選一”的爭議,但最終都不了了之。
“其實二選一這種事情,現在沒有哪個平臺做得那麼明目張膽了。”一名電商賣家稱,尤其是在服飾品類上,天貓、京東和唯品會三家比較大的平臺競爭非常激烈,雖然沒有以前那麼明顯,但在一些新品發佈、活動促銷上,平臺肯定也希望自己更有優勢,還是會有所傾斜,“比如你在我這裡做獨家或者首發,我給你的流量和權重會更好。”不過該人士表示,賣家還是有一定自由度,不同平臺實力和資源分配也有所差異。
“貓狗大戰”成電商行業分水嶺
2015年9月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7號公佈《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其中明確指出:電商平臺不得“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路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該規定已于10月1日正式實施。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趙佔領律師認為,如果阿裏對商家有“二選一”的要求,會和商家簽署書面協議。京東若能提供相關協議即可證明阿裏擾亂電商市場秩序,或者提供相關證據證實有商家因參與非天貓平臺的“雙11”活動而受到阿裏的處罰,如遮罩流量、遮罩頁面、關閉賬號等,可證明阿裏擾亂電商市場秩序。
國內知名“網際網路+”專家、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研究員指出,此次的“貓狗大戰”,可以説是今年“雙11”乃至整個電商行業的一個重要分水嶺,也是國內TMT行業的一種進步現象。今日的國內網際網路行業最缺少的正是這種在法治框架下的競爭,京東與阿裏通過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體現了其國際化的趨勢。
截至目前,國內的網際網路領域反壟斷案原告多敗訴,其主要原因在於,網際網路領域的突飛猛進,很多案例都是前所未有,執法機構查處上也有難度,反壟斷審查滯後,造成原告大多以“敗訴”收場。就目前來講,走司法程式、到司法判決的案例還沒有,國內目前還沒發生過。反壟斷執法機構也沒有查處過這樣的案例。目前已有的幾個在網際網路領域的反壟斷案例,像百度、盛大、騰訊都被起訴過反壟斷,但最後原告都是敗訴的。
虛假宣傳仍是“重災區”
與此同時,這兩天,蘇寧易購以“要讓女人做剁手黨,別做標題黨”,“電商是男人的戰場,不要讓女人躺槍”,“老闆若是真的強,頭條何需老闆娘”為廣告語,在微信朋友圈廣為流傳。
對此,匯業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吳冬表示,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廣告法》,只限定廣告商不得捏造事實,不能貶低其他商家的商品或服務。現在直接抨擊對手的廣告不大有,但類似蘇寧易購這樣的手法屢見不鮮,事實上,企業希望以此引起社會關注,對於這樣的推廣,最好的辦法是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