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汽車退一賠三案曝光
- 發佈時間:2016-02-01 09:32:39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記者王 輝)近日,中消協公佈《2015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數據顯示,2015年全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3.9324萬件。其中汽車及零部件品類的投訴,從2014年的第三位升至2015年第二位。
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增長,有關汽車的投訴也大幅攀升。2015年全國消協組織共接到汽車類投訴3.0529萬件,比上年增加6891件,增幅達29.1%。其中涉及到的問題主要有:一是購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格式條款,部分商家扣留車輛合格證等;二是銷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強制消費行為,如強制搭售保險、掛牌、裝修等服務;三是部分經銷商存在銷售欺詐行為,包括把舊車當作新車賣,偷換新車零件等;四是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汽車品質問題,召回問題;五是售後過程中的問題,包括售後服務不規範、價格不透明、配件只換不修及過度保養等問題。
此次中消協還發佈了《消法》實施後全國首例家用汽車退一賠三案例:
山東省濟寧市消費者劉女士來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投訴,反映2014年5月在濟寧市區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一輛價格為12.8萬元某品牌家用轎車,在一次刮擦事故維修過程中,被維修師傅告知車曾補過漆,噴漆面積達1.2平方米左右,後門內邊發現補漆痕跡,後備廂左縫隙比右縫隙明顯寬。發現問題後,消費者多次找銷售公司交涉,公司某經理看後承認有二次噴漆,認為可能是廠家或消費者方面的問題,拒不承擔消費者要求退車並賠償損失的責任。
山東省消協受理投訴後,依法支援消費者提起訴訟。經過調查,該汽車公司在2014年5月7日向原告出售涉案車輛時,沒有如實告知,而是故意隱瞞了該車曾于同年1月份出售給王某並經使用的重要事實,已經構成欺詐。
2015年2月4日,濟寧市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做出了判決,判決被告濟寧市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向原告劉女士銷售車輛過程中隱瞞了曾經銷售給王某的事實,已經構成銷售欺詐,應當對消費者承擔欺詐賠償義務。根據新修正的《消法》第55條第1款之規定,判決被告將購車款12.8萬元退還原告,並按購車款的3倍賠償原告劉女士38.4萬元。這是新修正的《消法》實施後全國家用汽車退一賠三的首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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