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國召回工作盤點
- 發佈時間:2015-12-23 09:32:0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何可
今年9月11日,質檢總局發佈全球首份新速騰後軸縱臂斷裂問題調查報告,推動大眾公司承諾“原價置換同價值車輛”。隨著這一爆炸性新聞事件,一直以來默默守護我國消費者的缺陷産品召回工作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
12月21日,質檢總局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司長嚴馮敏公佈了2015年我國缺陷産品召回工作情況。據介紹,截至今年12月18日,我國共召回缺陷汽車554.85萬輛,創歷史最高,其中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佔全部召回數量的64%。
汽車召回數量達歷年之最
截至12月18日,今年共有76家企業開展了226次召回活動,涉及缺陷汽車554.85萬輛,召回次數較去年同期增長29%,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17%,創歷史最高。汽車企業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共實施召回活動81次,較去年同期增長170%,涉及缺陷汽車352.23萬輛,較去年同期增長18%,佔全部召回數量的64%。
自2004年10月缺陷汽車産品召回制度實施以來,我國已實施汽車召回1079次,共召回2533.85萬輛汽車。其中,受質檢總局缺陷調查影響的召回共186次,涉及數量1111.01萬輛,佔召回總數的44%。11年來,從召回涉及的汽車總成來看,發動機總成召回最多,共270次,涉及數量809.80萬輛;其次是氣囊和安全帶總成,共134次,涉及數量441.08萬輛;再次是電氣設備總成,共181次,涉及數量279.48萬輛。
消費品召回翻倍增長
截至12月18日,今年我國共實施兒童玩具及用品召回活動89次,涉及數量8.83萬件,召回次數較去年同期增長141%,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237%,其中質檢總局責令召回18次,涉及數量1.2萬件。實施電子電器産品召回活動13次,涉及數量58.19萬件。受總局缺陷調查影響引發企業實施召回10次,召回數量45.16萬件,佔2015年消費品召回數量的78%。
自2007年8月《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頒布實施以來,我國已實施兒童玩具、家用電器等消費品召回361次,涉及數量764.95萬件。其中兒童玩具召回320次,涉及數量22.46萬件;家用電器産品召回41次,涉及數量742.49萬件。質檢總局責令生産企業召回兒童玩具96次,涉及數量1.61萬件,佔全部召回數量的7%。
加強召回法律規範體系建設
據嚴馮敏介紹,缺陷産品召回領域兩部重要法律規範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一是《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部門規章,已於今年7月審議通過,並經通報WTO後正式頒布。二是制定了《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範性文件,並經通報WTO後正式頒布。
《實施辦法》作為《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的細化規章,進一步明確和強化了生産者召回責任主體義務,增加了對汽車零部件生産者的義務,對監管部門的工作流程以及地方質檢部門參與召回管理的內容進行了細化,增加了向社會發佈風險預警資訊的內容,豐富了缺陷調查工作手段。《實施辦法》將對加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推動企業履行召回法定義務、保護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管理辦法》對消費品、缺陷和召回等概念進行了定義,規定了質檢總局與地方質檢部門及技術機構的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強調了生産者及相關經營者的召回義務,明確指出對缺陷消費品實施目錄管理。
召回資訊共用機制更健全
今年以來,質檢總局健全了各部門的監管資訊共用機制,充分發揮各司局職能作用,把産品標準、市場準入、監督檢查、執法打假等監管資訊有效整合起來,為召回管理提供資訊支撐。
同時,質檢總局積極與公安、交通、工信、工商等有關部門建立資訊共用和協調聯動機制,通過《建立缺陷汽車産品部門資訊共用機制會議紀要》,明確了各部門共用資訊的主要內容,建立了缺陷汽車産品部門資訊共用機制和資訊共用聯絡員機制。質檢總局還與美國、歐盟、德國、南韓等多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消費品合作安全機制和機動車召回溝通交流機制。
重點完善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
據嚴馮敏介紹,質檢總局圍繞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關於“建立健全消費品品質安全監管、追溯、召回制度”要求,把維護消費品安全作為“保安全”工作中的三大安全之一,著力加強缺陷産品召回監督管理工作。
2016年,質檢總局將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國製造2025》“嚴格實施産品召回制度”的要求,圍繞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消費品安全,進一步加強缺陷汽車和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不斷加強完善缺陷産品召回法律制度建設。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重點完善缺陷消費品召回制度。加強部門間協調聯動,落實缺陷汽車産品部門資訊共用機制。加大缺陷資訊收集分析、缺陷調查、召回實施情況監督、違法行為查處等工作力度,督促企業主動履行召回法定義務。加大資訊公開、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發揮行業協會、仲介機構和消費者保護組織的作用,推進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