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空氣品質有望轉向強制認證
- 發佈時間:2015-04-07 09:33:11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本報記者 王 輝
在3月26日召開的“2015第五屆車內空氣品質及禁限用物質技術峰會”上,中國品質認證中心(CQC)博士仝令勝透露,目前CQC已啟動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項目得到了企業和檢測機構的認可,企業將積極參與對乘用車內空氣品質的自願認證。隨著《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從推薦性升級到強制性的完成,車內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評價有望成為強制認證。
CQC評價方法受認可
近年來,隨著中國汽車市場的快速發展,車內空氣品質問題越來越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在車內空氣品質檢測評價領域,社會和消費者存在巨大需求,而企業自己的檢測結果,很難讓大眾信服。
隨著更加理智和成熟的消費趨勢,我國亟須一個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來進行相關的檢測、評價和發佈資訊,並且逐步推動相關標準體系的完善,助力消費理念的升級,促進車內空氣品質更有利於乘員健康車型的推廣和普及。中國品質認證中心(CQC)作為第三方專業認證機構,始終致力於通過認證幫助客戶提高産品和服務品質,促成各界的交流與合作。同時,CQC在汽車及零部件認證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而車內空氣品質也一直是CQC關注的內容。
在去年3月27日召開的《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工作研討會》上,CQC啟動了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項目。會上與會專家對CQC起草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實施細則》(草稿)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修改意見。同年5月和7月,CQC再次邀請國內知名檢測機構的專家圍繞車內空氣品質檢測評價技術方法進行了深入研討。會後CQC對《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實施細則》進一步的修訂,並共同制定了《汽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採樣測定方法》、《乘用車內空氣中PM2.5檢測評價方法》、《乘用車內氣味檢測評價方法》等,目前這些方法已得到了企業和檢測機構的認可。去年8月,在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和寧波汽車檢測有限公司進行了乘用車內空氣品質摸底測試工作,對13家汽車製造商(進口、合資、國産)的16台樣車進行了測試,並取得良好結果,很好的驗證了實施細則及檢測評價方法。同年10月17日,中國品質認證中心等5家單位在2014中國國際節能環保汽車展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成果展上宣佈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工作正式啟動。
目前評價申報系統已經上線,在CQC網站産品認證系統可線上申請。
仝令勝説,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的意義是建立數據庫,了解目前汽車VOC狀況;統一VOC測試條件和方法,為標準修訂積累數據、經驗、技術等,從源頭上減少VOC;指導消費,推廣更為健康、低碳環保的汽車産品及技術,提高我國汽車的設計製造水準,保護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談及未來CQC在車內空氣品質工作規劃時,仝令勝説,首先做好目前已啟動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工作,接下來,會推動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自願認證。隨著《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標準從推薦性到強制性的完成及汽車産品的認證工作的進展,CQC會推進VOC強制認證工作。
評價認證線路圖
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適用於在中國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駛的、且已批量生産的、獲得國家強制性産品認證的、用於銷售且新生産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的評價。仝令勝解釋道,目前只限制為新車。同時,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目前只限于乘用車範圍,未來還要擴大到商用車和其他相關汽車零部件産品。同時,未來將擴展到在用車輛的評價。
評價流程包括申請、受理、産品檢驗以及評價批准等4個環節。在CQC網站提交申請、提交《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申請表》、申請車型的強制性認證證書複印件(且證書有效)、《産品及關鍵零部件描述》。收到申請方的申請資後,由CQC進行完備性和符合性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請方受理;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通知申請方補充、修改或退回。
産品檢驗依據的標準及方法,包括GB/T 27630-2011《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HJ/T 400-2007《車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採樣測定方法》、CQC9205-2014《汽車乘員艙內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物質採樣測定方法》、CQC9206-2014《乘用車內空氣PM2.5檢測評價方法》、CQC9207-2014《乘用車內氣味檢測評價方法》等。
據仝令勝介紹,CQC開展的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內容包括甲醛、苯、丙烯醛、乙醛、甲苯、乙苯、苯乙烯、二甲苯及車內PM2.5、車內氣味10部分。其中,前8個是《乘用車內空氣品質評價指南》中的限值,後兩個為觀察項,這是一個擴展和進步。
CQC評價批准後,按評價單元向生産企業頒發評價通知書。産品資訊公開與用戶投訴監督。CQC將在相關網站公佈車型的評價結果資訊以指導車輛消費,同時接受用戶投訴並與獲評價企業建立聯動機制,提高用戶服務水準。用戶投訴資訊同時用於指導確定對企業的評價是否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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