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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推行水影響評價立項前置條件

  • 發佈時間:2015-04-07 05:14:26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4月6日電 (記者關桂峰) 記者從北京市水務局了解到,北京市在5個區縣的試點基礎上,在全市範圍全面推行水影響評價制度,新建、改建、擴建的涉水項目在立項前要進行水影響評價,不符合要求的項目一律不許開工。

  北京是極度缺水的特大型城市,為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北京市建立水影響評價,作為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據了解,水影響評價主要包括水資源論證、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響等三個方面17個細化指標,審查不通過項目即被終止。

  實施水影響評價制度後,原來的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評價)、水土保持方案和洪水影響評價三項行政許可合為一項,作為建設項目立項的前置條件,與環境影響評價審查並聯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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