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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服務 不能讓員工買單

  • 發佈時間:2015-02-04 09:35:41  來源:中國品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微笑服務

  不能讓員工買單

  □曾志楊

  “如果您對我的服務不滿意,請取走這10元。”一家餐廳服務員的工牌上寫著這樣的話語,並放入了10元錢。餐廳經理稱,此舉為了加強服務員的服務意識,提升餐廳服務水準。

  (據1月30日《華商報》消息)

  對服務不滿意,可以取走服務員的10元錢。有人對此表示讚賞,以為可以改進員工的服務態度。對此筆者卻不敢茍同,以為這是對員工的變相懲罰。餐廳服務差,表現在員工的服務態度上,但根子還在於餐廳的管理上。如果餐廳能加強對員工服務意識的教育,那麼就不會發生員工服務差的問題。如果餐廳管理不善,導致服務差,那麼該罰的應該是餐廳,而不是員工。如今餐廳只出第一次的10元錢,隨後的錢都由員工自掏腰包,這只能説是對員工工資的剋扣行為。導致顧客不滿,並非都是員工服務態度的問題,如今以員工工資來承擔顧客不滿意的後果,這是否合理呢?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服務態度不滿意就可以任意取走員工10元錢,那麼誰能保證不滿意都是合理的呢?如果有人惡作劇,員工又有多少錢可供人任意索取呢?

  常言道:和氣生財,餐廳想以微笑服務贏得社會聲譽,換來顧客盈門,這無可非議。但微笑服務決不能讓員工為之買單。餐廳尋求對顧客的微笑服務,但卻不能做到善待員工,其所為所行,顯然有自相矛盾之譏。

  對員工罰款必須有法律依據,企業不能自定規矩,隨意對員工進行處罰。雖然工牌上放的10元錢不是餐廳取走而是顧客取走,但透過現象看本質,其實是對員工進行變相罰款,也可以説是一種對員工工資的剋扣。

  企業提高經營水準,需要強化現代管理理念,而樹立現代管理理念就要對員工進行人性化管理。這家餐廳要員工提高服務意識,完全可以通過正面引導來實現,而無需採取變相處罰和剋扣員工工資的手法。所謂正面引導,就是採取激勵機制,提高優秀員工的工資待遇,從而引導員工樹立正確的服務意識。所謂“獎一善可以帶一片”,員工看到熱情服務所帶來的實惠,自然會“不用揚鞭自奮蹄”了。

  有人以為,實行工牌插錢之後,“每一位服務員都面帶微笑,給顧客賓至如歸的感受”。筆者卻以為員工“面帶微笑”的背後有著無奈與苦澀。不笑就要被取走10元錢,員工敢不笑嗎?但這種笑並非出自於真心,面對服務員這勉強擠出的笑臉,顧客能有賓至如歸的感受嗎?

  和諧的社會需要的是真誠的微笑服務,那種通過給員工施加壓力帶來的微笑服務,並不值得人們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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