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記者 金易子)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在京開幕。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今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擬提交12份提案,涵蓋了民營經濟高品質發展,推動能源結構優化、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等話題。
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中國網財經記者 金易子攝)
記者了解到,南存輝就民營經濟和産業發展的共性需求,準備了3份關於企業與産業減費降稅的提案:如何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支援企業重組整合;如何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如何進一步完善光伏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
在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支援企業重組整合的提案中,南存輝指出,近幾年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促進企業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效的降低了企業重組的稅收成本,為支援企業並購整合,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和提高經濟發展品質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與此同時,南存輝表示,目前國家發佈的鼓勵企業重組稅收優惠政策,各稅種對企業重組行為的表述不一、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不同。另外,企業重組的優惠政策尚未體現國家對戰略新興産業、技術先進領域的政策導向。
為此,南存輝建議,制定國家對戰略新興産業、技術先進領域企業重組的稅收優惠政策。統一各稅種對企業重組行為的表述,明確享受稅收優惠的條件,進一步降低企業重組稅收成本。
另兩份提案均與光伏行業有關。在關於完善光伏發電土地稅費政策的提案中,南存輝指出,隨著光伏發電成本不斷下降,度電成本相比于火電的優勢已逐步顯現,但非技術成本水漲船高,成為制約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據業內測算,光伏發電企業與土地相關的稅費負擔約佔銷售收入的3.9%。光伏方陣絕大部分都設在偏遠地區,利用的土地絕大多數屬於山地荒地。即使使用了農、林、牧、漁業用地,也都採取了複合用地的方式,不僅沒有改變原有土地的用途,還提高了原有土地的利用效益。
南存輝建議,根據國家現行的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結合光伏發電企業光伏方陣用地的實際情況,儘快明確光伏方陣用地適用的優惠政策,以便各地執行。
此外,對於完善光伏發電增值稅優惠政策,南存輝則在提案中給出三個建議:一是延續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徵即退50%的優惠政策,並且形成長效機制,不加時間限制;二,參照大型水力發電站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模式,對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實行增值稅超稅負返還的優惠政策。三,比照小水電,對裝機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光伏電站實行3%計徵增值稅。
(責任編輯: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