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海航人壽二季度末償付能力不足 被禁開新業務
- 發佈時間:2015-11-24 08:46:12 來源:中國網財經 責任編輯:郭偉瑩
中國網財經11月24日訊 中國保監會昨日下發一則監管函。新光海航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光海航人壽”)因償付能力不足,保監會責令其從昨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
據悉,新光海航人壽2015年2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為-179.71%,償付能力溢額-1.32億元,屬於償付能力不足類公司。
根據《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和第三十八條之規定,中國保監會責令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開展新業務。續期業務不受此限制。